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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逸事:民国士绅范君博

http://www.CRNTT.com   2014-04-20 08:56:01  


1945年,抗战胜利后范君博(左四)与吴县商会同仁合影
 
  热心侠义

  从各种各样的档案记录可以看出,范君博热衷于社会活动,他的足迹遍布商界、政界、新闻界、教育界。所以他的身份时而是救火会主席,时而是商会理事长,时而是报社主编,时而是中学校长……因为有一定身份地位,他在苏城算是个可以说得上话的角色,常常有人请他做各种调停,无论是劳资双方的纠纷,还是私人恩怨,他都能很妥善地解决。范君博似乎乐此不彼,热心于做“老娘舅”的角色,但他并非只一味做老好人,也有拍案而起的意气一面。有两件事值得一提。

  1930年观前街拓建设,德记地产公司与玄妙观方丈协商拆除正山门两边照墙,以便租用两侧地基。当时以范君博、于守中、王謇为首的“保古派”认为这是在侵毁古迹,竭力反对,并向省政府申请制止令。内政部于9月4日下达了制止拆毁及另拟办法之明文,但翌日建设厅却旋即下令,称“本整理旧建筑与维持商业,双方兼顾之意”,姑准保留吉祥、如意二门额,移至玄妙观东、西两极,其余照壁则全部拆除。接着省政府亦批示吴县县政府遵照执行。保古人士对此朝令夕改、出尔反尔的行为义愤填膺。范君博再次具呈省府,抨击官商勾结行为,要求将省建设厅长、民政厅长及县建设局长撤职查办。经过一番“保古”与“保商”的激烈交锋,国民政府最终采取折中办法,将照墙不再拆除向内移建,而正山门两旁仍建起了商家的三层楼房。当时苏州各家报纸将此事渲染得沸沸扬扬,报刊标题频频出现范君博的大名,有人赞他为“保古大家”,也有人扣他一顶“背弃三民主义,破坏党国建设”的大帽子,范君博却依然我行我素,不怕得罪任何人。

  抗战胜利后,范君博加入江苏省新闻记者工会任监事,并任《苏州日报》社社长。他秉持着一个新闻工作者应有的正义立场。1946年,苏州城发生了一件轰动整个江南的“常东娥案”,事件起因于两名国民党官员黄兆川、俞基善借没收敌产之名,敲诈勒索、骗财骗色,导致少女常东娥含恨自尽。当时苏州报界不顾军统流氓的恐吓威胁,携手为常家鸣冤告状,范君博与吴县妇女会代表许宪民、《苏报》代表沈芷痕、《苏州明报》 代表张叔良等人成立“常东娥冤案后援会”,并由范君博执笔,慷慨陈词,写下了一千八百余字的宣言,痛斥“贪吏不惩,生人皆将无以自保于来日。”疾呼“义属公愤,必不许邪丑之幸免法网,敢以匹夫之责任,代正义而呼!”此宣言在会上发表后,分函各公法团。此后,收到四方来援的财物、慰问信件,舆论支持的声势愈加壮大。在省、县妇女会、记者工会的不断施压下,且鉴于民情激愤,一直在观望的江苏省高等检察处,这才下令地方检察处着手侦察,以特种刑事渎职贪污罪提起公诉。1947年1月15日,黄、俞二人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正是范君博等人的不懈努力,使得官官相护的国民政府偶尔也能出现民告官得以胜诉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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