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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收入分配应在二次分配阶段着力 | |
http://www.CRNTT.com 2014-08-14 09:01:18 |
改善收入分配应在二次分配阶段着力 经济参考报发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汪德华文章表示,在当前国内舆论中,常将“国富”或者说财政收支规模,与“民富”或者说居民收入比重,放在对立的位置,即认为由于“国富”,导致“民贫”。然而发达国家普遍财政收支规模偏高,很多国家“国富”的程度远胜于中国。 但发达国家取得较高的财政收入后,又将集中的财政收入通过各种渠道转化为居民的可支配现金收入或实物福利,政府主导的再分配过程充分发挥了对居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节作用,即同步实现了“国富”与“民富”,还缓解了居民收入分配不均。 研究发现,经过政府主导的二次分配调节之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普遍下降30%左右,其中财政支出端的调节作用约占三分之二。 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手段包括直接干预市场化工资收入、财税政策、体制机制改革三个方面。由于在初次分配中直接干预市场化工资收入的措施实施起来存在较多困难,且可能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现阶段政府在改善收入分配中担负的责任应当主要体现在二次分配阶段,即通过财政支出与收入两个体系,同时实现增加居民部门收入并缓解居民部门收入不均的双重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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