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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协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http://www.CRNTT.com   2014-10-30 09:04:18  


  中评社北京10月30日讯/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是全球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服务贸易协定,于1995年1月正式生效。始于2001年11月的多哈回合谈判,目的是促进成员国市场开放、推动形成新的贸易规则。然而,由于发达成员与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分歧,多哈回合谈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而陷入僵局。自2012年初,以美国为主导的发达国家开始采取一种新的服务贸易谈判策略,《国际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简称TISA)应运而生。

  TISA的基本状况

  东方早报发表国家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刘旭文章介绍,(一)TISA的进展状况

  TISA谈判由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发起,已经持续两年多,目前有23个成员,所占全球服务贸易比重接近70%。TISA成员中既有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也有智利、巴基斯坦等发展中国家,还有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但包括中国、印度、巴西在内的新兴大国并未参加。发起国原希望在2013年年内达成最终协定,但谈判进展较为缓慢。目前,绝大多数成员提交了各自初步的市场准入清单,显示该谈判即将进入实质阶段。据悉,已提交的市场准入清单是根据各成员现行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所提出的服务特许权(services concession)来制定的。例如,美国与欧盟提出的初始清单,来自于各自分别与韩国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内容。

  由于TISA成员众多,谈判过程中存在一定分歧,特别是美欧两个主导方,在一些方面并未达成一致。现有研究显示,在谈判路径上,欧盟主张TISA与GATS兼容,采用正面清单,目的是方便未来其他WTO成员加入,并可融入WTO法律框架;而美国则比较激进,主张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来确定各成员服务业的市场准入。最终可能是在这两者之间取得妥协,既有正面清单也有负面清单。此外,在TISA框架下究竟采用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还是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美欧之间也存在分歧。

  (二)TISA未来的发展路径

  未来TISA可能有三种发展路径:在WTO内部进行;成为WTO附加的一个诸边协定;独立于WTO之外。如果是第一种路径,因为很多WTO成员(如印度等)对此类谈判并不感兴趣,即使最终达成协定,服务业开放内容必定有限,也无法满足美欧等国要达成高标准服务贸易协定的初衷,因此,第一种路径的可能性不大。在第二种路径中,TISA可以像政府采购协定一样,成为WTO附加的一个诸边协定,并且可以运用WTO争端解决条款来解决争议,比起为了TISA另外设计一套争端解决机制容易许多。GATS第五条,允许WTO成员针对服务业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前提是该协定涵盖大多数行业且最终消除成员间大部分歧视性措施。第五条并未要求他们将最惠国待遇扩大至WTO所有成员。在第三种路径中,从长远来看,TISA与WTO连结似乎比独立于WTO之外更能吸引其他国家加入,独立于WTO之外也不太符合美欧等国的愿望。总体来看,TISA以诸边协定形式呈现的可能性最大,但是否多边化、何时多边化并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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