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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解读四中全会亮点:法治中国在路上 | |
http://www.CRNTT.com 2014-11-02 09:39:32 |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立改废释”体现系统思维 时代周报:应当如何理解“立改废释并举”的内涵? 刘剑文:“立改废释并举”是说在立法过程中,立法、法律废止、法律修改和解释应当同时进行,并不是强调单纯某一项。法律的“立改废释”要顺应国家的需要,要及时回应社会的诉求,通过系统化满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以往立法过程中存在滞后的问题,立法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法律还有引领的作用,有推动的作用,所以立法应当有超前性。 时代周报:从“立改废”到“立改废释”,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变化? 刘剑文:“释”强调了法律的解释,比如说全国人大作为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应该加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法律的解释。可以理解为人大权力会继续增强,回归它应有的权力,它本身也有立法的解释权力,但是过去发挥得不够,要让它回归本位。 时代周报:财税立法的进程会加速推进吗? 刘剑文:四中全会公报中有一句话“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财政领域就是其中之一。目前,在我们国家立法的过程中,财税立法是比较滞后的。但它对国家又是非常重要的,中央也提出要在2020年前,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现代财政制度是以现代法制为核心的。 改革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之下来进行,财税改革需要法律的保障。确实有部分法律条款的滞后阻碍了发展,它就需要废止。比如税法方面,18个税种只有三部法律,它就需要进行大量的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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