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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反腐败运动如何深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5-02-10 09:48:41 |
第四,反腐败不可以过于道德化。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人们对贪官恨之入骨,这不难理解。实际上,中国社会“仇官”心态形成已久,对贪官进行道德谴责不仅必然,也属必要。但是,光是道德谴责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要进行制度上的反思。现在发现的众多贪官,也是一步一步从基层上来的。难道在这么漫长的过程中,他们的腐败行为一点也没有被人们发现过吗?那么多的干部为什么能够“带病上岗”?一些官员也不是一点好事情都没有做过,但为什么要使用腐败的方式来进行呢?这些问题并不仅仅是这些官员个人道德上的问题,而是具有深刻的制度背景。 因此,反腐败的前段和后段同样重要。反腐败的前段就是预防腐败。预防腐败这个概念早已经提出,但并没有做得很有效。在这方面,人们关切的只是狭义的预防腐败的制度建设,而没有在广义的制度环境层面来考量问题。在很多方面,预防腐败和反腐败机制本身并没有多少关联,而是和其他方面的制度设计有关,包括经济制度和社会政策。例如,很多腐败尤其是国有企业领域的腐败,往往和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相关,要预防腐败就必须通过改革经济制度(如反垄断)的改革来实现。再如,社会政策的确立。中国的社会政策包括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和住房政策等等,还都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往往是“双轨制”,即官员一轨,社会一轨,前者造成了巨大的浪费,而后者则仍然处于非常低的层次。 各种配套制度建设 又如,干部任用制度的改革。现在中共培养干部成本巨大,要培养一个干部往往需要数十年,但一旦进入重要岗位没有多久,就变得极其腐败。并且,一些干部在腐败之前也很能干。这表明中共的干部选拔过程有很多问题,“带病上岗”往往是内部提拔而社会监督缺失的结果。腐败的政治意识方面也有问题。中国尽管有“刑不上大夫”的说法,但历史上有多少“大夫”最终死于刑场上呢?为什么上世纪90年代之后就流传这种想法,形成党内的金钱政治呢?这是执政党意识形态的问题。并且,尽管今天执政党也在努力推进法治建设,但法治建设的本质,即“皇帝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观念仍然没有推行开来。所举的这些制度建设,都是在反腐败前所应当确立和践行的,它们都有助于预防腐败。 反腐败之后的制度建设并没有被人们所忽视。实际上,这方面也是中国社会呼声最高的。中共十八大反腐败运动以来,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例如司法制度的改革。去年四中全会通过的改革议程,包括建设巡回法院、跨区域法院和领导干部终身责任制。这些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阻止司法地方主义,控制政治过多地干预司法,而且也可以澄清社会正义。在这些制度演变的背后,则是政法委本身的转型。政法委在其诞生时,其本来的目标就是要推进中国的法制和法治建设,但最后演变成破坏法制和法治(例如确立基于暴力之上的“维稳体制”)。现在纠正过来,要重新成为推进法制和法治建设的政治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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