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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一带一路需要怎么样的框架模式?

http://www.CRNTT.com   2015-07-25 00:03:15  


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Asif Qureshi认为,中国海外投资时起码的原则,是要尊重国际法规。(中评社 庄恭诚摄)
  中评社香港7月25日电(记者 李仕奇 范颖薇 庄恭诚)作为国家经济发展重大战略的“一带一路”,会为世界带来怎么样的挑战与愿景?在昨日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论坛上,来自中国、韩国、美国、澳大利亚及俄罗斯的学者们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在新兴国家进行贸易投资的同时,应该如何构建一个能够保障各国利益的法律框架。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教授Asif Qureshi认为,中国海外投资时起码的原则,是要尊重国际法规,从多个角度解决互联互通中遇到的问题,这样才能为贸易双方都带来好处。而澳大利亚RMIT大学教授Rajesh Sharma表示,在“一带一路”中,各国各取所需,可以发展成一个大规模的自贸协议。

  本次“一带一路”国际论坛由香港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以及香港城市大学司法教育与研究中心主办,邀请超过20位来自世界各国的专家学者就“一带一路”的发展建言献策。

  在昨日下午的“‘一带一路’的挑战与愿景——法律的视角”讨论环节,Qureshi教授以中国与巴基斯坦的经济关系为例,指出中国在发展中巴经济走廊和“一带一路”时需要思考的问题在于,中国希望推出一个国际合作及全球管治的新模式,其本质是什么?而“一带一路”的管治原则有哪些?

  Qureshi教授认为,中国在“一带一路”之下提出要深化亚洲国家互联互通伙伴关系,其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多极化的世界,加强自由贸易与投资,建立一个开放的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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