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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九二共识乃定海神针 不容忽视

http://www.CRNTT.com   2016-04-06 00:10:02  


 
  众所周知,“九二共识”形成于1992年11月两岸两会香港会谈的结果。两会交往与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此次商谈的重点和焦点。为寻求双方共识,当时海协会代表提出了5套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方案,海基会代表先后提出了8套表述方案,其中,海基会的第8套方案是:“在海峡两岸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并建议“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述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海协会经研究认为,海基会的这个方案表明了台湾方面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谋求国家统一的态度。因此,海协会认为基本上可以接受与海基会各自以口头声明的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但也提出希望海基会能够确认这是台湾方面的正式意见。不久,海基会发布新闻稿并致函海协,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基于此,海协会正式以电话告知海基会:“贵会建议采用贵我两会各自以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我们经研究后,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海基会迅速回复海协会并确认:“本会征得主管机关同意,以口头声明的方式各自表达,可以接受”。随后,海协会致函海基会,提出了海协会的口头表述内容:“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涵义。”并将海基会的第8案附在函后,作为双方彼此接受、各自表述的共识内容。对此,海基会回函时未表示任何异议,此后海基会也从未否定海协会以附件方式给海基会去函中的第8个表述方案。确切地讲,当时双方所达成的共识是:各自以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1994年1月12日,海协会理事会会务报告将这一共识归纳为“双方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不可否认,当时两岸双方确实没有赋予香港会谈达成共识以特定的名称。但“九二共识”内容是客观存在的,其表现形式是两岸两会的函件往来和官方授权的确认,此后双方虽偶有解释上的不同,但均没有否定共识的存在。2000年4月28日,时任“陆委会”主委苏起在台湾政治大学举办的“二十一世纪的台湾发展与两岸关系”研讨会上首次提出“以‘回到九二共识’取代有关‘一个中国’的争执,至于「九二共识”的内容则各自解释」。此后,以“九二共识”四个字表述这一历史事实和共识逐渐为两岸普遍接受和使用,2012年中共十八大正式将“九二共识”纳入党的文件。

  对这段过程,辜振甫先生曾指出:在两岸互动的过程中,这是一件何等重大的事情——大陆接受台湾的建议,成为两岸数十年来第一个正式的“政治妥协”!因为有了这个妥协,1993年4月的“辜汪会谈”,也才有召开的可能性。针对陈水扁当局否认“九二共识”,辜老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也数次强调:“若没有‘九二共识’,哪来的九三‘辜汪会谈’?”。苏起也称:论者可以批评它(“九二共识”)没有单一文件,但不能批评它没有文件,或没有共识。国台办发言人明确指出:“九二共识”绝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也不是一个历史名词,它体现了双方对待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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