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魁解剖 】 【打 印
扁最大之罪乃宣称他一人即代表台湾人

http://www.CRNTT.com   2008-12-18 10:45:07  


周奕成:陈水扁不能代表台湾人。
  中评社香港12月18日讯/台湾《新新闻》刊登周奕成的评论文章“陈水扁不代表台湾人”。作者称:“做为一个台湾人,我认为陈水扁最严重的罪还不是涉嫌贪渎,而是他宣称他一人即代表台湾人,他要台湾人一起承担他的过错,让台湾人沦入万劫不复的历史轮回。做为一位期盼台湾前行的台湾人,在此严正提出‘一个台湾人’的反声明:陈水扁不代表台湾人。”文章内容如下:

  这句话其实是多余的。谁都知道陈水扁不代表台湾人。 

  代表台湾人,是陈水扁自己说的。在帝制及威权时代,这类“朕即‘国家’”的狂语并不少见。还有一部分的人,坚持声称陈水扁就代表台湾人,因此陈水扁受审就是台湾人受审,陈水扁被羁押就是台湾人受迫害,陈水扁被批判就是台湾人受侮辱。依照他们的逻辑,凡是台湾人都应该为陈水扁揭竿而起,对抗司法暴政。 

  陈水扁代表台湾人,这个命题其实可能有好几种意义:第一种是陈水扁代表两千三百万全体“国民”,第二种是陈水扁代表“外省人”除外的本省台湾人,或特指讲河洛语的闽南族群,第三种是陈水扁代表支持台湾“独立”的群体。关键在于“台湾人”如何认定。但陈水扁代表台湾人的宣称,从三种意义上来说都是错的。 

  就第一种意义来说,陈水扁两度当选“中华民国”“总统”,当然曾经代表台湾人。祇是,当时投票给他的人民,包括为他助选的民进党人们,绝大多数不瞭解陈水扁夫妻在当选之后的私下行径,直到今天才听说原来我们支持过的陈水扁是这样的人。这表示了:曾经被选为台湾人代表的,祇是形象上的那个陈水扁,而不是真实的陈水扁。 

  第二种“台湾人”的意义可能最符合宣称“陈水扁代表台湾人”的那些人们所想要暗示的--唤起台湾历史上两个社会的对立。他们需要搞清楚的是,假使所谓本省人或福佬人被贬抑的情形仍然存在的话,陈水扁恰恰是以他个人行为去提供歧视的藉口,陈水扁是让本省台湾人沦落为无能力统治自己的人。 

  至于第三种意义下的台湾人,更不应该接受陈水扁做为他们的代表。从二○○六年开始,陈水扁最大的政治动机就是用台独运动来掩饰和掩护他个人的诚信和道德危机。很清楚地,陈水扁与台独运动者的目标不仅违背而且是绝对冲突的。更何况,以一位在广大华人世界受到鄙视的政客为领袖,绝对不是台独运动好的策略。 

  我从陈水扁在二○○三年底执意操作所谓防卫性公投彼时开始,连续撰文公开批判陈水扁以个人政治权谋凌驾“国家”利益。到二○○六年,陈水扁为了转化他个人的政治危机而着力操作统独和族群问题,我严厉批评这是不爱国的“总统”。但我所评论的都是陈水扁的政治操作而非操守--在法庭宣判前我不知道他是否有罪。 

  做为一个台湾人,我认为陈水扁最严重的罪还不是涉嫌贪渎,而是他宣称他一人即代表台湾人,他要全体台湾人一起承担他的过错,他要让台湾人沦入万劫不复的历史轮回。我是希望台湾继续向前走的台湾人,必须要做出“一个台湾人”的反声明:陈水扁不代表台湾人。

  (来源:新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