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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黄睿靓 是真心忏悔吗

http://www.CRNTT.com   2009-01-22 11:24:34  


陈致中、黄睿靓认罪道歉,是出自真心还是出自权谋?
  中评社香港1月22日讯/陈水扁的儿子儿媳认罪道歉,动机令人存疑。台湾《联合报》今天发表高源流的文章,强调陈致中、黄睿靓“认罪要真心,协商要真材实料 ”。文章内容如下:
 
  全世界的监所里,都有这样的笑话: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为了求得法院轻判,什么悔恨交加、出卖祖宗的话都说得出口;收容在监狱里的受刑人,则大多数认为自己是含冤受难。

  从这个监所的冷笑话看陈致中、黄睿靓昨天的所谓认罪协商,大家或许能有更深一层的体悟。

  很简单的道理,关押在看守所里的被告,都还没获得法院的确定判决,每个被告当然都想尽办法,要向法院争取轻判或者无罪判决。陈致中、黄睿靓虽然没有被羁押在看守所,但这对养尊处优、过惯了吃香喝辣、自由自在生活的夫妇,如今面对检察官请求从重量刑的起诉书,当然也会有想尽办法不要去坐牢的念头。他们向法院认罪,要求庭外协商,就是他们不想坐牢的最直接表态。

  从不想坐牢这个角度,看陈致中夫妇昨天在法庭上、媒体摄影机前的认罪与道歉,我看不到一个犯错者应有的真心忏悔,反而看到了一个钻营法律条文的狡猾之徒,拿着隐藏的犯罪事证做筹码,要和社会正义讨价还价。对于这样的被告,我必须提醒公诉检察官,在斟酌他们夫妇的认罪协商请求时,务必要以展现社会正义为前提,小心应付,可别一时失虑,赔了夫人又折兵。

  说起台湾司法的认罪协商制,取法自美国,主要目的虽然是要节省司法资源,但绝对没有为了减省司法资源,就可以牺牲社会正义的意思。所以整个认罪协商制的精神,还是以展现社会正义为要,绝对不可以落入有钱人花钱就可消罪的情况。

  陈致中、黄睿靓夫妇所涉的洗钱案,罪刑虽然不及他们“总统”老爸的贪污罪重,属于可以认罪协商的范围,但他们夫妇涉及的不法行为,和他们父母亲所涉的重大贪污罪,息息相关,而且社会上又普遍有陈水扁把罪责推给不可能坐牢的吴淑珍,吴淑珍则全力力保宝贝儿子陈致中脱免牢狱之灾的看法,公诉检察官应当了解社会大众在这件事情上,是如何期待。

  我认为,陈致中、黄睿靓目前提出的汇回海外帐款等条件,根本构不上协商的条件。因为很多人都怀疑,陈水扁夫妻在台湾内外藏的钱,应该不只这些,至今日本及美国的清查都还受到拦阻,并不顺利。陈致中夫妇单是拿这些钱来交换不坐牢,绝对不符合社会大众对司法正义的期待。

  我这么说,并没有一定要陈致中夫妇被判刑坐牢的意思;而是认为,社会大众对陈致中夫妇认罪协商的最大疑虑,是担心他们这对年轻夫妻经协商后不必坐牢,就会坐享他们老爸、老妈污来的海内外巨款。既然这样,公诉检察官何妨提出如此的协商条件:要求他们夫妇承诺卅年不能离开台湾,承诺他们夫妇的生活开支应接受司法机关的检验,说明金钱来源。

  这样的协商条件是不是合于认罪协商的法律,检察官可研究一下,但是从陈致中夫妇昨天公开在媒体上承诺的要自食其力,不会享用不法金钱的态度,这个协商条件陈致中夫妇可能不会排拒。

  说实在的,如果陈致中夫妇不能到海外享用密帐款,且真能找个工作自食其力,对他们也是另一种形式的惩罚,我们又何必一定要他们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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