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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解救流失的圆明园兽首?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24 06:37:42 |
而记者后来得到的消息是,圆明园管理处已明确称没有意向做“禁止令”的申请人,这也就是说,在法律程序上原告空缺,就没有阻止此次拍卖的最有利“武器”,拍卖似乎已无法阻挡。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不要一下子就进入法律诉讼,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外交途径谈判协调,直接由政府出面阻止拍卖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一直关注着中国流失文物在海外的动向,在2008年9月底的时候,该专项基金从佳士得拍卖行相关新闻稿里面发现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要拍卖的消息后,第一时间就发表声明表态,并通报给了媒体。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副总干事牛宪锋认为,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数量很大,几年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经有一个统计,那个统计也不很全面,只统计了47个国家的近200家博物馆,当时称大概有中国文物164万件,包括民间收藏在内的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总数至少在1700万件以上,远远超出我国本土博物馆藏品总量。但是这个数据比较笼统,而且它把流失文物和海外收藏的中国文物混为一谈。因为中国从汉代甚至汉代之前就已经跟国外有非常多的交流,很多中国当时的艺术品是通过正常贸易和文化交流的方式输出到境外的,这与因战争等原因被抢夺或走私出去的文物不是一个性质。 牛宪锋告诉本报记者,今年1月10日,有关各方专门召开了一个抢救流失海外文物法理研讨会,出席法理研讨会的有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学家、教授,刘洋律师也参加了。针对通过法律诉讼途径来追索流失文物这一议题,会上进行了非常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一些问题,如原告是谁?被告是谁?法律依据是什么?证据在哪里?法律诉讼是比较严谨的程序,要求工作非常严谨,准备须非常充分,这样才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关于原告这个问题,最早我们和刘洋也有一个沟通,他讲到我们是合适的原告之一,但并不是最合适的,最合适的应该是圆明园,但是由于客观的原因,圆明园作为原告有困难。 对于通过法律诉讼进行追索,牛宪锋认为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他说,我们专项基金也有自己的律师,曾经给我们提出最核心的两个问题,其一说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就是被战争掠夺走的,我们在法律文件上这个定性能不能站得住脚;其二最好的方式还是不要一下子就进入法律诉讼,最好的方式还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外交协调,由政府出面来做,这是最合适的。 而一些法学专家则认为,通过外交渠道,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方法,通过发挥一些民间机构以及政府间机构的协调功能也可以起到一定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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