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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恶之花是如何培育出来的

http://www.CRNTT.com   2009-03-29 08:38:26  


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对张玉军、耿金平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中评社北京3月29日讯/3月2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定,对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等人全部维持原判。河北省、石家庄市纪委、监察部门日前也发出通报,对三鹿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24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了处理。三鹿事件就此完结了吗?此间《经济观察报》昨天登载中国体改研究会共公政策研究部高级研究员马宇文章“三鹿恶之花是如何培育的”,全文如下:

  三鹿事件,似已盖棺论定。企业破产,相关高管和官员被追究法律、行政责任,事件引起了国人对产品质量的高度重视,直接催生《食品安全法》,按一般的思维,事情也就这样了吧。但我却不这么认为。这绝非一次偶然的食品安全事故,而必定具有必然的环境制度因素。不深入挖掘,就不可能消除这些因素,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永远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国民就将继续被不安全食品毒害着。

  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大量信息被屏蔽或根本没有被发掘,但我们依然可以依据现有的信息和切身感受,来看一下三鹿恶之花是如何培育出来的。

  首先,当然是政府管理部门的渎职和放任。对于如此大规模的、普遍的、长期的行业集体投毒事件,我们看到的却是,即使连续有婴幼儿受害、消费者和媒体对三鹿奶粉已经产生了强烈质疑,可质检部门给出的依然是三鹿产品质量合格的报告;事件被揭露后,从企业到政府主管部门,也是众口一词——“没有关于三聚氰胺的检验规定和标准”。但两个事实就可证明政府管理部门 (起码涉及质检、农业、卫生、工商、食药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渎职:

  一是国内早有媒体(如《南方周末》2007年1月5日“可怕的牛奶”)揭露牛奶造假已成普遍现象,众多政府管理部门却为何一直无所作为?

  二是2007年初,中国出口美国动物饲料被查出含有三聚氰胺,国家质检总局就此出台新规定:出口用途为动物饲料或人类食用的产品,不得违规添加化工原料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与此同时,已有多方面证据证明三聚氰胺在国内被普遍添加到饲料和食品中,质检总局既然对出口饲料和宠物食品都要严查三聚氰胺,为何对于危害更烈的国内情况却漠然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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