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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性侵幼女案怎可未审先判

http://www.CRNTT.com   2009-04-10 06:20:59  


  中评社北京4月10日讯/贵州省习水县一些公职人员涉嫌性侵幼女案最近成为中国大陆社会关注焦点,《新闻晨报》昨天登载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文章“习水性侵幼女案怎可未审先判”指出,在案情已然大白,社会舆论聚焦于此的当下,清算劣行自是制度追求的应有结局,然而,这起“丧尽天良”的性侵害案在时间跨度上从2007年10月延续至今,当地司法的失范、正义的沦陷更值得反思。全文如下: 

  以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近日因一些公职人员的性丑闻而再度扬名天下。在这起未成年人受性侵害案中,有5名公职人员涉嫌犯罪,10多名受害者中,有3名未满14岁,其余均未满18岁。用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的话说,这是一起丧尽天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

  在案情已然大白,社会舆论聚焦于此的当下,清算劣行自是制度追求的应有结局。然而,这起“丧尽天良”的性侵害案在时间跨度上从2007年10月延续至今,当地司法的失范、正义的沦陷更值得反思。

  此前有报道称,习水性侵害案的曝光,乃是因为有了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的亲自批示,并由遵义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派出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甚至就在今年3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习水暗访时,当地仍有人称可以找到“比较乾净”的3个“学生妹”。习水的治安状况和社会秩序可窥一斑。

  正因为令习水蒙羞的不仅仅是性丑闻,更是治安丑闻、司法丑闻,故而在期待个案正义的同时,找回制度的正义,重建司法秩序也同样重要。但从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开庭情况来看,制度正义和司法秩序都还难以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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