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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澳同城化有积极意义惟仍受制度束制

http://www.CRNTT.com   2009-04-16 06:57:18  


 
  当然,珠海市代表团对“珠澳同城化”的定义--基建对接、通关便利化、产业合作、服务一体化,是属于狭义亦即是经济及生活形态方面的,这就是可行的。实际上,过去包括特区政府在内的一些人,一提起“珠澳同城化”就耍手拧头,是因为担心或误会了“珠澳同城化”的定义是广义的,亦即也包括政治及制度方面的。倘是如此,除了是不符“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及实施起来存在许多障碍之外,也是担心将会使澳门丧失“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的独特优势,使澳门“政治特区”与珠海经济特区“平起平坐”,也没有优越感。而前段时间就澳门大学搬迁往横琴岛,将会导致产生司法管辖权冲突问题的议论,除了确实是存在此类问题之外,在潜意识上也含有对“珠澳同城化”的疑虑。

  现在,珠海市政府将“珠澳同城化”概念的定义,收缩为或是精准定位为“基建对接,通关便利化,产业合作,服务一体化”,应可消除人们上述的疑虑。而且,这四项定义也确实是对大多数澳门居民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尤其是其中的“通关便利化”,就将获得大多数澳门居民举起双手赞同。倘能实现这一目标,再加上实行二十四小时通关,相信对于解决部份低收入居民的的住房问题,大有裨益。但又将产生另一个是属于制度性的问题,即按“同城化”的道理,澳门居民应当享受“跨境买菜”的便利。而澳门海关及民政总署的检疫制度却是将会跳出来大声喊“不”。由此看来,尽管珠海市政府提出的“同城化”定义确实是属于“狭义”的,但仍将逃不脱制度层面的限制。

  珠海市政府对“珠澳同城化”的另一个定义,是“产业合作”。这对受到土地资源已接近枯竭,人力资源也呈现紧张的严重制约的澳门产业界来说,也是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尤其是珠海市是珠三角地区资源开发利用率最低的地区,西区、斗门、横琴一带未被“跑马圈地”的土地一望无边,宛如“南大荒”,更像“未开垦的处女地”。而且,珠海还将实施一百多平方公里的填海计划。这简直是让澳门的产业界垂涎欲滴!如能以在某种政策上向澳门适当倾斜的方式实行“同城化”,相信不但是有助于澳门产业界寻找出路,也有利于澳门执行“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珠澳同城化”在目前阶段,还将受到政策上的制约。比如,“港深同城化”的其中一项内容,就是深圳居民可以“一签多次”往香港“个人游”,没有深圳常住户口的外省民工也可参团到香港迪士尼等特定景点旅游。但同是实行“珠澳同城化”,在中央对澳门博彩业的“噬金”及“染缸”的疑虑未能完全消除之前,都不可以实行同样的便利措施。

  另外,“珠澳同城化”概念的地名排序,也让澳门人多少有点“吃味”。这是因为,无论是从珠海是地级市、澳门是与省平级的行政区划上比对,还是以经济实力和人均GDP计算,以至在中央政府的政务管理关注程度层面考量,澳门都应排序在珠海的前面。澳门已经在“港珠澳大桥”的排序上,主动谦让了一次,珠海“小弟”又何必在“同城化”称谓上,要再“威过”澳门“大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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