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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与社会冲突 进入赛跑阶段

http://www.CRNTT.com   2009-06-09 17:19:31  


 
           国家须重建社会共同体 

  无论是社会信任的丧失还是继之而来的社会暴力,都是社会解体的结果。这30多年来,随着高速经济发展,中国社会最醒目的一个现象就是社会的解体。

  传统的中国社会,县以下是自治的,由乡村绅士凝聚起一个共同体,有经济、社会和自卫的功能,这种形式持续了几千年,不能说没有效率。1949年以后,这个自然的、自治的共同体就被打破,家族势力等等东西都压制下去(如果不是被完全消灭的话)。

  不过,应当指出的是,毛泽东要“破旧立新”。他想用人民公社和生产队(在农村)和单位(在城市)这种行政建制的方式,来重新建设中国的地方共同体。

  在这种行政共同体中间,人民和政府之间形成一种学术界所说的“隐性契约”,就是说,“你接受我的统治,我为你提供一些基本的社会福利保障”。这个共同体的前提是失去流动自由。在农村,尽管这种行政共同体没有什么经济效率可言,人们也过着很穷的生活,但这个共同体毕竟也还是个共同体,至少还有赤脚医生,有学校。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的共同体首先开始解体。解体的主要原因是人口流动。工业化和城市化必然造成人口的流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的衰败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在全世界范围内,农村的衰败都是现代化的一部分。但根据西方的经验,在这种不可避免的衰败发生的同时,国家应该花大力气来重建社会共同体。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共同体崩溃了,就要求重建公民共同体。

  在西方,这个共同体主要是通过“公民权”的建设来完成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人口流动,国家就出来保证公民权,就是政府提供的各种社会保障和服务。

  此外,政府之外也容许和鼓励公民社会如非政府组织的出现,社会通过各种各样的自愿组织来得到重建。就是说,在西方社会的重建是政府和社会各自努力和合作努力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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