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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教育难题 中国须破釜沉舟

http://www.CRNTT.com   2009-07-12 10:28:41  


教育难题突显于高考,却根值于普教。
  中评社香港7月12日讯/资深评论员陈群今天在《大公报》登出文章“解教育难题须破釜沉舟”。作者表示:“我国教育难题突显于高考,却根值于普教,这是历史与国情形成的无奈。如今确实到了破釜沉舟破解教育难题的时候。破釜者,‘教育有类’之釜;沉舟者,‘重点中学’之舟。” 文章内容如下:

  一年一度的“高考关”已过,涉考方方面面千姿百态。笔者近日与某名牌大学校长吃饭,校长席间多次接电话,内容都是与其他名牌大学“争状元”。“状元”志得意满,直接向名校讲条件,名校也抛出诱饵以拉拢“状元”。其他高分生虽无“状元”之特权,却也弹冠相庆,属于“精英游戏”类。分数与录取线沾边者或惶然或紧张,四处探消息托门子,属于“平民游戏”类。分低无望者或苦恼或抑郁,茶饭不思,甚至萌发轻生念,家长如过鬼门关,属于“赤贫游戏”类……笔者以为,我国教育难题突显于高考,却根值于普教,这是历史与国情形成的无奈。如今确实到了破釜沉舟破解教育难题的时候。破釜者,“教育有类”之釜;沉舟者,“重点中学”之舟。

           “重点中学”五大罪状

  我国普通教育的核心问题,在于拚死挤入“重点中学”。北京理工大学杨东平教授提出“打倒”比“‘黄赌毒’还厉害的‘奥数教育’”,舆论一片响应,一致判定所谓“重点中学”,是比奥数教育更滥的社会毒瘤。据凤凰网随机调查,赞同取缔“重点中学”的民调比例高达90%。有媒体指出,皆因“重点中学”犯有五宗大罪:其一,垄断资源破坏公平。大量社会教育资源向“重点中学”倾斜,渐成“富裕聚集效应”,教育资源被强势阶层所占有,人为造成教育“两极分化”。其二,精英教育误人子弟。“重点中学”已成为精英教育的典型模式,成为众多平民子女不可逾的鬼门关。重点中学一般都是晚8时以后放学,已被灌晕了10个学时的学生,留下永远做不完的作业,家长或家教陪战到深夜十一、二点,摧残学生身心健康,桎梏学生全面发展能力,许多学生长成了高分低能的“小眼镜”。其三,高额收费为害百姓。重点中学所谓的“三限生”录取制,往往形成“交钱制”。在分数线以下的,分别收取3万、6万、8万、12万,甚至更高的费用。有的差1分,收1万,所谓“分分如金,愁煞百姓”。其四,垄断资源催生腐败。“重点中学”使用“择校金钱”大搞建筑,添置硬件,吃回扣现象不在少数。其五,重点教育封杀农民。由于农村财政微薄、好老师被挖走,无论孩子多么天资绝佳,也难觅好校。即使拚命考上县“重点中学”,农民仍难以承受高昂费用。“重点中学”体制强化着城乡二元结构。

  “重点中学”实行的是“教育有类”原则,是违宪违法的。此难发端于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不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享有平等权利”之规定,而且直接违背《义务教育法》第22条“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分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之规定。“重点中学”制度剥夺了绝大多数公民及其子女所享有的教育平等权,打乱了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平。笔者自问,难道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部,竟会不知道“重点中学”的危害性?笔者了解教育官员的“无奈”,从实践中的“办好重点”到立法中的“取消重点”,有一个漫长复杂的过程。但无论如何,因无奈而违法是不能苟且了。笔者近读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摘录一些关于“教育有类”违法的条款:

                 “教育有类”违宪违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六条,……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就近入学。第二十二条,……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第五十六条,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央视“聚焦‘小升初’”节目,竟长达4个小时。无奈、复杂、困难、国情……关键在于“社会资源不平衡”、“重点中学条件好收入高”、“好老师不愿去差学校”,使义务教育法“难以推行”。说白了,就难在一个“钱”字。令人欣慰的是,从中央到许多地方,都注意到“重点中学”的危害性,正在出台取消“重点学校”的民心举措。有专家提出“取缔七法”:一曰对教育资源配置一视同仁,并优先向薄弱学校、薄弱地区(农村)倾斜;二曰各校统一分数录取;三曰绝对禁止学校举办奥数班、特长班、重点班;四曰高中与初中彻底分离;五曰对地方政府,以教育公平性为基本标准,对各校德智体全面考核;六曰对各校教师彻底拆分;七曰追究违法收费。 

                   “资源”与“财富”要均衡

  长期来“重点中学”之争喋喋不休,但中国的事情还得按中国招数办,则是不争的事实。美、日等发达国家没有“重点中学”之制,一律“平等普教”、“就近入学”,值得借鉴。笔者以为,借鉴重点不在方法,而是“资源”与“财富”的均衡──学校硬件要均衡,师资配备要均衡,教师收入要均衡──说难,难于上青天;说不难,只须破釜沉舟。狠心依法行事,数年当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