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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会议 台湾如何因应

http://www.CRNTT.com   2010-01-03 11:11:43  


 
            五、会议结果 
  
  为期十三天的哥本哈根会议在众人期盼中开始、混乱中进行、混沌中结束,跌跌撞撞通过一个由美国、中国大陆、印度、巴西与南非主导的‘哥本哈根协定’(Copenhagen Accord),协定主要内容如下: 

  1.要求全球暖化程度应控制在摄氏两度内,各国须在明年2月1日前提交2020年前减碳目标,但未明确规范各国碳排量及须在哪年开始递减。 

  2.富国承诺2010年至2012年三年间,出资约300亿美元协助穷国,在2020年前,自“政府和民间、双边和多边,包括替代财务资源等广泛财源”,每年补助开发中国大陆家1000亿美元,但未提及各国须出资多少及如何分配等细节。 

  3.富国承诺将受到“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严密、健全且透明的机制检视减排成果,开发中国家将根据一种“确保国家主权受到尊重”的方式下提出减排承诺报告。 
  
  会议从一开始,谈判就面临诸多利益冲突问题,中美两国各据一方,协商过程一度翻脸闹僵,直到奥巴马与中国大陆总理温家宝最终在对峙中把欧盟摒除在外达成协议。哥本哈根协定提出已开发及开发中国家应尽的义务,寻求富国与穷国之间的平衡,这次最终协定的资金数目与G77所要求的数目相距甚远,未提及各国的减排目标,且协定还不具法律约束力,虽非一份完美文件,但可视为美国的承诺,有助于作为往后谈判的基础。哥本哈根会议已告一段落,会后中美两国的减碳动作将备受关注,期望未来由各国的政策协调转变为强制的法律规范。 

          六、对台湾之影响及因应 

  台湾虽不受哥本哈根协定规范,但全球减碳意识逐日高涨,如欧盟已于2007年8月立法,要求产品需满足生态设计的要求(EUP),否则可限制其进口或课碳关税;全球最大零售商沃尔玛(Wal-Mart),要求五年内所有供应商须完成碳足迹验证机制,台湾若无法与时俱进,在出口贸易上将受到严重冲击,影响出口竞争力。因此须密切关注国际温减协定并采取务实外交积极加入联合国气候变化纲要公约(UNFCCC),同时调整产业结构,以免被边缘化。具体建议如下: 

  1.首先该把对抗气候变迁拉高到“国家”安全层级,气候异常的现象已经在全世界发生,如莫拉克水灾重创南台湾,而雨水夹带泥沙冲进水库,又造成南部水库淤积严重,水灾过后人民的居住环境与水资源问题相继浮现,气候变迁的冲击已影响“国家”安全。 

  2.其次是健全法规体制,哥本哈根会议结束后,台湾‘温室气体减量法’将再次进行协商,目前能源管理法与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已经通过,未来应尽快通过温减法及能源税法,四法相辅相成,提高能源效率。 

  3.另依永续能源政策纲领,永续能源宜由能源供给面的‘净源’与需求面的‘节流’做起。净源包括提高能源效率、绿能产业与核能的发展。引领产业转型,提升节能减碳产业技术,并将低排碳的核能纳入考量,增进能源多元化。在节流方面,推动各部门实质节能减碳措施。 

  4.加速发展绿能产业,对已具规模与发展基础的产业加以扶植,扩大市场,如太阳光电与LED。 

  5.能源价格合理化:要促进能源供需结构朝‘净源’、‘节流’的永续发展方向前进,应建立能源价格的合理化,短期充分反映成本,长期反应能源使用的外部性。 

              七、结语 

  在各国纷纷提出减碳目标时,台湾“温室气体减量法”仍搁置在“立法院”,以台湾目前的减量目标与减量政策而言皆难称严苛。目前政府希望于2016年至2020年间回到2008年碳排放量,于2025年回到2000年碳排放量,相对于邻近的竞争国韩国而言,韩国提出2020年时相较1990年减量30%的目标,并愿意牺牲GDP的2%用于绿色经济发展策略,可供台湾参考,即若短期内碳排放量无法受到压制,就必须以经济成长率来换取减量代价,大陆亦然。台湾需由政府带头向前,绿色法制紧跟在后,再生能源技术迎头赶上,创造绿色商机,方可达到全面减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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