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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身披“民主”外衣

http://www.CRNTT.com   2010-01-10 10:59:44  


图谋“港独”不仅在政治上过于幼稚,也必然贻害香港社会。
  中评社香港1月10日讯/“思想是指导行为的。神经正常的人,从不存在不经思考的行动。‘自决论’作为此次元旦游行示威的主导思想,已经发生了极恶劣的作用。不予批判澄清,在未来‘7.1游行示威中还会发挥更恶劣的作用。香港市民,尤其是反对派中其他人,要认清其’港独‘实质,切勿上当。”《大公报》今天登出谢纬武的文章“‘港独’身披‘民主’外衣”,对其作出分析。文章内容如下: 
 
  香港今天不是争论有没有“港独”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港独”以及“港独”是怎样被用“民主”包装起来,对香港稳定繁荣、对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的严重危害性。“五区总辞、变相公投”,公然祭起反人大决定的黑旗,不是事实上的“港独”行为吗?

  最近发生的事态和将要发生的事态,都已经证明或将要证明,“自决论”是重要的思想肇因。

  提出“自决论”的是公民党和社民连,人称“公社党”。公民党党魁余若薇提出“推动一场公民参与、公民自决的新民主运动”。社民连主席黄毓民则提出“实现变相公投、将政制发展决定权交还给人民”,认为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首次在行使主权的地区”对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挑战,是所谓“共建‘新民主运动’里程碑”。

      冲击中联办即抗中央

  不论是“公民自决”,还是“人民自决”,都指的是“香港政制发展权在香港,由香港有投票权的人来决定”。而这种“自决论”,是在《基本法》在香港特区实施十二年,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12月29日作出香港2012年不实行普选行政长官及全体立法会议员不由普选产生(一半由分区直选产生,一半由功能组别产生),继续维持分组点票表决制度,2017年可普选行政长官,2020年可普选全体立法会议员之后提出的。

  “自决论”不只是提出“香港自决”的原则,而且有针对人大决定的具体内容:2012年实行“双普选”。

  所以有人说“自决论”没有宪制基础,是对的。但问题在于:明知“自决论”没有宪制基础,为什么还是提出?问题更在于:明知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已对香港政制发展作出了明确的普选时间表的安排,为什么硬要作出对抗性的反宪制要求?这些即使都罢了,为什么刻意搞“五区总辞、变相公投”,发动几千人元旦游行示威,冲击中联办,公开打出反中央的旗号,抬出恶毒污辱,寓意消灭中央政权的棺材?

  “自决论”的“港独”性质及其今天所表现的恶劣行为,已足以说明:香港今天不是争论有没有“港独”的问题,而是如何认识“港独”以及“港独”是怎样被用“民主”包装起来,对香港稳定繁荣、对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的严重危害性。

  首先,要认识“自决论”的“港独”性质。

  “自决论”,要求香港政制如何发展,由香港自己决定,认为人大常委会“12.29”决定,违反了宪法第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又违反了第三条人大“对人民负责”的规定。

   这是利用宪法搞“港独”,遮掩“港独”的丑恶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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