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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猫猫”周年又现“喝开水死”

http://www.CRNTT.com   2010-02-27 09:13:14  


  中评社台北2月27日讯/2月18日,因涉嫌盗窃,王亚辉被河南鲁山县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死在看守所。亲属查看尸体后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痕。据当地警方解释,犯罪嫌疑人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喝水死”马上成网络热议的焦点。《新京报》今天载文“躲猫猫周年为何又现喝水死”指出, 去年的今天正是云南“躲猫猫”案真相大白之日:当日,检方宣布死者李荞明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而不是玩“躲猫猫”死的;今天,“喝水死”又在看守所里发生:一样扑朔迷离的死亡,一样引发争议的官方对死因的解释。文章内容如下:

  因涉嫌盗窃,2月18日,男青年王亚辉被河南省鲁山县公安机关带走,3天后其亲属被告知,王亚辉在看守所死亡。当地警方解释,王是在提审时喝开水后突然发病死亡的,而亲属发现尸体上有多处伤痕,包括乳头被割、头上有洞等。

  “喝水死”马上成了网络热议的焦点。耐人寻味的是,去年的今天(2009年2月27日)正是云南“躲猫猫”案真相大白之日:当日,检方宣布死者李荞明是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而不是玩“躲猫猫”死的。这起事件引发了去年全国看守所系统的大规模、强力度的整顿。今天,“喝水死”又在看守所里发生:一样扑朔迷离的死亡,一样引发争议的官方对死因的解释。

  “喝水死”和之前“躲猫猫”一样,之所以引发热议,在于事件本身的离奇,超出了公众的“信任域”,更在于执法机关最初没有积极应对公众的质疑。

  人不可能直接喝水喝死,正常理智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喝水死”的理由。那么,王的死因到底是什么?发的是什么病?《看守所条例》第27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死亡的,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检察院和办案机关,由法医或者医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鉴定,并通知死者家属。显然,公安机关有责任查明真相,而不是仅给出“喝水死”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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