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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取其辱的房价数据为何匆匆公布

http://www.CRNTT.com   2010-03-03 11:07:45  


 
  既然已预留回旋余地,外加尽快平息舆论之紧迫,国家统计局才再作第二次回应。这一次,国家统计局吸取教训,绕开了数据准确性这个关键质疑点,改而由该局下辖的社会经济调查司摘要公告“7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承诺“将认真研究社会公众和专家意见,对房价统计予以改进”。

  该“公告”有意向公众披露,按“统计调查方案”进行的房地产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样本采集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方式则采用报表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并以报表为主的方式。很显然,第二次回应试图隐晦地告知公众,皆因此项“统计调查方案”欠科学,适才造成先前所公布的房价涨幅数据“先天不足”,有情有可原的因素包含其中。至于国家统计局所作“予以改进”的承诺,等于间接承认先前公布的数据的确欠靠谱……

  事至此,该饶人时且饶人。但笔者仍要指出,国内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年度及月度统计监测及数据,从2005年“降生”起就一直受人为因素干扰:2006年涨幅5.5%,2007年涨幅7.6%,2008年涨幅6.5%,2009年涨幅1.5%。照此计算,从2006年到2009年的四年间,国内房价累计涨幅不超过30%,而事实上,这四年恰恰是国内房价疯涨期,最保守估计,这四年国内房价至少翻了一番。这就说明,未来不但统计方案需要改进,背后的心态更该更新,否则,纵然统计方案改进了,但公布的数据依然如面团,既可蒸馒头,又可摊大饼。

  今天,全国“两会”之政协年会如期召开,后天人大年会也将开幕。国家统计局不可能不知晓修饰数据必然漏洞多多、洋相百出、“替人受过”,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匆匆赶在3月份之前公布“自取其辱”的房价数据,个中原委,各位读者不妨稍加品味,自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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