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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为何宁吐出贪贿巨款也要取保获释?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8:25:52  


 
  但陈水扁的急于取保获释,也有自己的特殊个性渴求。那就是他急于出来参与及干预政治。在“参与”方面,他既是要为自己的儿子陈致中参加年底高雄市议员选举筹划协调,串连民进党内“扁系”人马,在党内初选过程中为陈致中“打通关节”,甚至是逼迫党中央和高雄市党部让陈致中顺利闯过初选关。倘后在正式选举中,再为陈致中站台助选,力图把陈致中拱进高雄市议会议场,日后再“步步高”,参加“立委”选举、高雄市长选举,以至是“总统”选举,步自己的后尘,成为扁家参政第二代或自己的“接班人”。实际上,陈水扁自己的参政轨迹,就是先选台北市议员,再选“立委”,再选台北市长,然后再选“总统”的。 

  这个“参与”,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参加二零一二年第八届“立委”选举运筹。首先,是寻求民进党的提名。虽然他已退出民进党,但按民进党内规的规定,他仍可申请重返民进党,而且在恢复或新获党权两年之后,就可登记为该党提名的公职候选人。现在的关键节点,是他的案件是否会在明年底党内初选之前,最高法院三审定谳。因为按《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及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而民进党《公职候选人提名条例》也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者,不得为该党提名之候选人。倘“扁案”在提名或登记前三审定谳,陈水扁的一努都将白费。 

  不过,即使是在提名或登记时“扁案”尚未三审定谳,党内可能也有一股力量,排拒陈水扁代表民进党出战。但更可能的是,在党内势力不弱的“扁系”,却作反动员,为他的初选“保驾护航”。届时,将是精彩可期,高潮迭起。 

  即使是过不了党内初选这一关,只要在“中选会”办理“立委”参选人登记作业之前,最高法院仍未完成“扁案”的终审程序,陈水扁仍有资格以无当籍人士身份参选,或是由“独派”政党或团体提名,甚至是独派人士专门为他参选而组织新政党予以提名。如果陈水扁是在其家乡大台南市参选,以台南县、市泛绿选民“宁可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的愚昧盲目心疼,陈水扁或将可高票当选。倘此,他又将可在“立法院”内兴风作浪。不过,“好景”将会不长,在最高法院判刑确定后,他必须归案服刑;倘维护“褫夺公权终身”的判决,他的“立委”资格也将立即会被褫夺。 

  在“干预”方面,如果台湾赶在四月二十三日获释,他立即要干预的,就是将在五月间进行的民进党主席选举。由于他对蔡英文“走一条没有陈水扁的路”极为不满,可能他将会联同辜宽敏等人,推出蔡同荣与蔡英文争夺主席,力图把蔡英文赶下台,然后再通过蔡同荣操控民进党,使民进党间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当个“地下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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