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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合作面临三大机会

http://www.CRNTT.com   2010-05-23 09:28:31  


深港两地山水相连唇齿相依(资料图片)
  中评社北京5月23日讯/“目前深港合作存在三大机会:第一、有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 第二、两地政府和民间对两地合作已经高度一致,不存在认识上的偏差; 第三、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香港大公报今天登载余滢的文章“深港合作面临三大机会”,内容如下: 

  深港合作几乎与内地改革开放同步推进,且涉及改革开放的各个领域,较好地体现了以开放带改革,以改革促开放的发展路径。站在深港“共建国际大都会”的新的起点上,应进一步革除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创建新的体制机制,推动更紧密合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一国两制”政策的实施继续发挥“探路”和“试验”的作用。

中央政策大力支持

  笔者认为,目前深港合作存在三大机会: 

  第一:深港深化合作有中央政策的大力支持。 

  很多涉及中央政策层面决定的事情,不是深圳甚至香港可以左右的。但是,中央政府已经在许多文件和制度安排上给深港深化合作预留了巨大空间。譬如,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于2003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内容主要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便利化三个方面;随后的几年,又陆续签署了6个补充协议,使合作的内容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形式更加多样。而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推出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将粤港澳紧密合作的相关内容纳入规划,其构建开放新格局的思路,毫无疑问会为深港合作注入新能量。同时,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对深港深化合作作出了制度上的安排。粤港政府加大合作力度,同样为深港深化合作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至2010年2月,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已经召开14次,重点内容是有关制度安排和体制机制问题。《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4月7日在北京正式签署,标志着粤港合作迈上了一个崭新起点,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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