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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冤案 从赵作海到王子发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04 10:37:41 |
真凶自首:直到吴倒在地上我才住手 1980年出生的覃汉宝也是东兰县人,父亲和吴宗谋曾经同事,两家相距不远。2004年4月,因涉嫌参与团伙抢劫,有过盗窃被劳教前科的覃汉宝被东兰县警方抓获,随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投放广西罗城监狱。 2007年2月,在服刑近三年后,覃汉宝向罗城监狱自首,称“还有余罪”要交待:“我杀死的这个人叫吴宗谋,是东兰县农机厂的工人,他跟我爸(覃炳福)是同一个厂的。”“2001年8月还是9月的一天,我在东兰县农机厂职工宿舍区抓得一只狗,就拿到机械厂宿舍一个叫韦尤的家中去吃,我们一直从晚上六点多吃到11点多,席间我们喝了酒,我当时也醉了。于是就回家睡觉。”“吴宗谋一直在他家门口乱骂乱叫,吵得我根本无法睡觉,当时我就想过去劝他回家不吵了。如果他不听,就打他一顿教训他一下,因为吴宗谋经常酒后无缘无故乱吵乱闹。”“我就和他讲:夜深了,你不要吵了。他回答我:我吵我的,管你什么事。于是我就想进屋教训他一顿,说我口渴了,你给我一杯水。吴宗谋给我一杯酒,喝了才知道,就吐在地上,说,我要喝水。”“随后,我就随他(吴宗谋)进到他家厨房门口处时,我一下子脑子一片空白,随手就从后腰拉出随身带的那把刀,朝吴宗谋的腹部捅,都是连续捅,捅了多少刀我记不清了。直到吴倒在地上我才住手。”“出来时,到中间房,才发现床上躺有一个人,当时这个正在睡觉。我怕杀吴宗谋被他发现,我怀疑他在床上假装谁觉,过会儿他把我认出来,所以当时我想杀人灭口,也朝睡在床上的这个人下了毒手,但没有杀死他,反被他夺下刀,我趁机逃跑了。这个人我不认识,叫什么我不清楚。” 证据变化:想借揭发王子发来立功减刑 覃汉宝的自首,使得“王子发抢劫杀人案”发生重大变化。首先就是吴宗谋家人的说法——吴的家人不仅向覃汉宝提出多达三十万的民事赔偿诉讼。而且一改此前认定吴宗谋临死前说王子发杀人的供述——在覃汉宝一案的法庭上,吴的家人承认,在吴临死前,他们并没有听到吴说出谁是真正的凶手,更无法知道是否为王子发所为。此前认定为王子发为掩盖杀人罪行的“自伤”39刀,在覃汉宝自首后,河池市公安局将王子发当年的伤情,提交到公安部重新进行认定,结论是:“王子发自己难以形成其体表所有的刺创”。当年和王子发同在一个监舍内的狱友兰福高,也在覃汉宝案开庭时,到庭承认,自己当年并没有听到王子发说杀害吴宗谋一事,之所以编造谎言,是想借揭发王子发来立功减刑,逃脱一死。 王子发辩护律师黄国生的辩护意见重新引起人们注意——“吴宗谋唯一的一份陈述材料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笔录记载的问话时间是2001年9月20日15时10分至17时,历时近两个钟头……吴宗谋才说了那么几句,是否有诱导的可能?”“从询问笔录的内容上看,如果吴宗谋已经说用刀捅他的是王子高的弟,那么,公安人员还有什么必须再问‘是不是昨晚跟你一起喝酒的那些人用刀捅你’,问这句话,就意味着吴宗谋还没有说出捅他的人是谁。”“从这份笔录的形式和内容上看,都可以看出有造假的可能。”黄国生说,如果王子发是杀害吴宗谋的凶手,最无法解释的地方就是,吴宗谋被捅28刀,“竟没有吴的一滴血溅到王的衣服、裤子、皮鞋上,无论如何都说不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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