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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放心把文物捐给国家吗?

http://www.CRNTT.com   2010-07-06 09:38:07  


这是收藏有众多于右任作品的三原县博物馆(7月5日摄)。
 
  ◎原来文物被官员“保管”在家中  

  6月30日,联合调查组组长称大多数文物已经找到下落,有78件藏于三原县博物馆,10件由卓先生取回,6-9件由省于右任书法学会借走,24件在原三原县委顾问崔德志和原三原县统战部干部张爱丽手中。调查组还说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滞留三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

  7月3日,咸阳市政协向媒体通报称,已有112件查证落实,仍有6至9件受捐文物下落不明。政协还再一次重申了“是外借和保管,而不是私分。”

所谓“私分于右任作品”竟是个“冤案”

  ◎好一个“刘备借荆州”  

  闹了半天,所谓的“私分于右任作品”竟是个冤案,大家都冤枉了咸阳的有关官员,人家并没有“私分”,而只是拿回家“保管”。充其量是把自己的私人书房当做保管公共财物的仓库,如此看来,这样“大公无私”的行为,不仅无过,反而有功。

  只是我们就不明白了,人家捐给博物馆的作品,你有什么权力拿回家保管?你征得捐赠者的同意了吗?再说了,如果真是保管,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非要等到事情被捅出来的时候,你才羞羞答答地来一句“仅仅是保管”?如果不是一不小心漏了馅儿,官员们还要把这些作品“保管”多久?会不会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保管”侮辱公众的智商  

  这样一起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的事件竟然演变成了咬文嚼字的游戏,把“私分”说成是“保管”,这可不是为了听着好听,也不是为了显示官员们的汉语文学功底,无非是想给自己的私分行为找个合理的理由。

  说白了,就是先以“私分”侮辱了捐赠者的善意还不够,现在又想以“保管”侮辱公众的智商。按照这个逻辑,贪官受贿或贪污,是否也可以宣称自己是“借”或代为“保管”?并不是腐败?我们是否能够认同贪官的这种狡辩?

  ◎国家要不要给他们支付“保管费”?  

  “官员私分文物事件”,经过一个“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竟奇迹般地成了“个人保管”。这真是一个奇特的乾坤大挪移!仔细想来,在中国,的确有过太多“坏事变好事”的传奇。有多少丢人现眼的丑事,多少惨烈的悲剧,都被一些官员吹嘘成好事乃至喜事,并最终成为自己的政绩。

  你看,这个联合调查组,一不说谁拥有把重要的国家文物借给个人的权利;二不说当初为什么借了不还;三不说收回的文物有没有遭到污染或损坏;四不说收回的文物有没有经权威专家组鉴定为原件;五不说如果不被报道,“保管”人打算“保管”到何时。他们只说,“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就是说,离“全部收回”已经为期不远啦,这是何等了不起的效率!

  看来,我们不但要表扬联合调查组的工作作风,还要对那些无私地替国家“保管”文物的衮衮诸公表示敬意了。如果他们觉得,仅有敬意是不够的,国家是否还得给他们支付一定的“保管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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