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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收入分配格局需连闯几道险关

http://www.CRNTT.com   2010-07-20 08:16:59  


 
  先说提低,目前国内相继有27个省区上调了最低工资,各省区平均上调幅度超20%。这的确令人兴奋,但如果将其等同于收入分配改革,那便是明显的误导,恐怕将使收入分配改革简单化。事实上,收入分配改革远比提高最低工资复杂得多。越过既得利益集团就是重要的一坎。我们看到,在过去“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中,已不可避免地形成了众多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而经济体制改革进行到今天,可以说,某些既得利益集团已演变成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的主要障碍。这些既得利益集团目前已强大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以改革的方向、内容和节奏的程度,他们已经安享“渐进式改革”的好处,自然希望通过尽可能多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来延缓真正改革的到来。因此,试图绕开这些既得利益集团,或以让这些既得利益集团能够接受的改革来解决问题,难度相当大。

  再说农村居民收入问题,远非“提低”这么简单。在现有体制下,只要是农民,通过转移支付,只能消灭极端穷困,或者保证最低生活标准,而不可能让他们富裕起来。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不止一次发出感慨:由于农民土地有限,而在缺乏其他副业收入的状况下,即使粮价按国家保护价收购,农民收入也有限。笔者近日在与一些经济学者交流时也痛感,农民想靠种粮富起来根本不可能,因为农民根本没有议价权,粮食和蔬菜类等价格超低。因此,只有把农民从农村地区、从农业部门赶快转移出来,才可能真正提高他们的收入。而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是不现实的。

  对于提高工资性收入这样的措施,能感到满意和兴奋的,恐怕只能是那些生存于行政垄断性质的体制内部门的幸运者了,因为只有他们的工资水平才能被政府的“有形之手”掌控,而对于那些工资水平由市场竞争、由供求来决定的开放的市场化部门来说,除非能更好地保护他们的私有产权,除非有高效严明的司法系统,除非拥有在公平规则下自由竞争的商业环境,除非能解除施加于他们身上的不合理的经济管制,减轻他们沉重的税务负担,向他们开放被行政垄断控制起来的经济领域,他们的收入水平是无法真正得到提高的。

  最后说到减税。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减税方案,官方与民间存在着很大分歧。有人就认为,结构性减税会对财政收入造成冲击,需要谨慎,但也有人认为,减税具有操作空间。依笔者之见,减税确实有一定基础。从财政角度而言,上半年累计,全国财政收入43349.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373.65亿元,增长27.6%。按照上半年的数据推算,全年财政收入超过8万亿元,似毫无问题。从长计议,减税势在必行。以提高个税起征点为例,有研究机构还作了案例分析,如果起征点从2000元上调至5000元,就有近1亿劳动人口可免缴个税,政府为此只少收个税1200亿元,不足去年预算内财政收入的2%。但这1亿劳动人口,平均每人每年增收1200元,将大大提高这一群体的消费购买力,这个庞大的需求,对于中国的内需市场发展就极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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