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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ECFA与CEPA的功能发挥至最大化

http://www.CRNTT.com   2010-08-03 07:57:42  


 
  因为按照政治经济学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的变化发展推动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上层建筑必须适合经济基础的基本原理,在两岸四地之间都缔结成更紧密经贸关系之后,就必将为两岸四地的“一统江山”积累基本条件,只待开展政治谈判,就是“水到渠成”。这也正是民进党之所以拼命反对“ECFA”的主要原因,因为他们也看到了“ECFA”对国家统一的推动作用。因此,配合着内地已与港澳分别签署了“CEPA”,海峡两岸也签署了“ECFA”,港澳也应分别与台湾签署类似“ECFA”或“CEPA”的协议,就将为国家和平统一大业夯实经济基础。

  而且,预料“ECFA”签署后,台湾方面将会加大要求加入东盟与中国、日本、韩国自由贸易区的力度,形成“十加二”或“十加四”。由于前述的原因,估计北京不好反对。但如此一来,就变成了对港澳的不公平。因此,也须一并考量港澳也可分别加入“十加一”或“十加三”的问题,使之成为“十加四”及“十加六”。倘此,连同中国内地与港澳台一道,分别与东盟十国、日本、韩国建立整体的自由贸易区,成为新世纪的东亚共同体。也就是说,在东亚地区内,以中国内地为核心,一方是中国土地的港、澳、台,另一方是东盟十国,还有日本和韩国,整个趋势是走向以中国为中心的经济圈覆盖今天的东亚、东南亚及东北亚,更好应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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