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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守好两岸和平发展的底线

http://www.CRNTT.com   2010-08-10 00:22:06  


 
  两岸关系的政治前瞻

  (一)“一中各表”难成共识

  “一中各表”成为中国国民党对“九二共识”的表述,大陆对此并未作正式的表态。“一中各表”表什么?从现阶段看,“一中各表”的本质是纠葛于中国的代表权,是一个现阶段无法解决的重大争议。所以应当避免在现阶段无法达成共识问题上的纠结,回避代表权,“大化”一个中国的立场,进一步清晰“一个中国”的共识。

  (二)台湾当局“主权”表述与“一个原则”、“三个共同”

  两岸关系中挥之不去的是“主权”问题。在台湾,无论是民进党还是执政的中国国民党都会坚持“主权”问题。无非是三种情形:一是台独式表述,台湾是独立主权国家;二是中国国民党的“中华民国宪法”表述;三是“中华民国”主权缩限表述。台独的表述是敌对式表述,其他两种表述也只会加深和扩大两岸的争议,无法寻求两岸对话的平台。我以为,台湾当局的法统,当然是历史的“中华民国”的承继,就政治现实而言,台湾当局是中国的一个区域政权,从法律上看是中国的一个“法域”。为避免双方的“主权”争拗,大陆已经在两岸关系上释放出巨大的善意,表明大陆与台湾同属一个中国,并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独享中国主权。笔者以为,作为善意的回应,台湾方面的“主权”表述也可以体现出历史与现实的连接式表述:一是表述历史上真实的“中华民国”(历史的、血缘的、文化的一个中国)堂而皇之的“一个中国”;二是表述现实的一中分治的“一个中国”--因内战导致的一个中国两岸治权的分立。

  所以台湾当局可以推演的“主权”或“宪政”选项是:即在下一阶段政治谈判中,搁置代表权争议,两岸共同宣(表)示: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承认由于历史上国共内战形成的当前的两岸分治格局,承认分治不能影响历史的、血缘的、文化的、政治和法律的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策略和政治智慧上展开:一是对历史主权的坚守与表述,因为历史的“中华民国”是真实的;二是完善治权,共谋发展,改善民生,完善民主;三是搁置“各表”的中国代表权争议,对现实一个中国主权的“法理共表”、“法理共用”、进而“共议统一”;四是对未来实现统一的全新“一个中国”的法理的与事实上的主权共享。

  具体来说,在现阶段,要搁置“一中各表”的国家“代表权”双边争议,在“一个中国,共同表述”的原则下,“共谋发展、共话民主、共议统一”。把现阶段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目标归纳为“一个原则”、“三个共同”。“一个中国,共同表述”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原则和政治基础,把她作为政治基础和原则,不是大陆方面的强势打压,因为她是符合历史的,又照顾了台湾的感受,富于弹性和前瞻性的原则。“三个共同”:一是“共谋发展”,这是经济和民生议题,也是现阶段最为现实的选择;二是“共话民主”,这是两岸在彼此尊重的前提下,对两岸民主政治建设以及两岸关系的政治安排提出建设性意见,这是在经济上共谋发展之后的政治互动;三是有了经济的共同发展和政治互信,就可以“共议统一”,协商统一的具体实现形式。“三个共同”可以阶段性实施,也可以交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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