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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对“司法院”的人事布局一箭多雕

http://www.CRNTT.com   2010-08-25 08:10:04  


 
  自一九八零年七月一日起实施“审检分隶”以来,高等以下各级法院在行政系统上改隶“司法院”。根据《司法院组织法》、《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及《行政院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司法院”设大法官十五人,其中一人为院长,另一人为副院长,以会议方式(必要时,得行言词辩论,并准用宪法法庭言词辩论之规定)行使解释“宪法”与统一解释法律命令的职权,并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事项。“大法官”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院长”综理院务及监督所属机关,“院长”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副院长”代理其职务。“司法院”的直属机关,有“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台湾高等法院、“司法院”司法人员研习所及台北、台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及福建金门地方法院。

  按“宪法”规定,“司法院”正副院长任期六年,有任期保障。也就是说,民进党即使是在二零一二年重新上台,也不能“动”他们。当然,如果他们届时出于政治立场不愿意合作而自动辞职,又当别论。实际上,陈水扁在二零零零年五月上台时,国民党籍的时任有任期保障的“考试院长”许水德、“监察院长”钱复,及许多政务官,都没有辞职,唯有“考试院”副院长关中辞职(马英九上台后,复任命他为“考试院长”)。

  但由于一九三九年一月二日出生的赖浩敏,今年已经七十一岁,体力和精力均难以适应“司法院长”的繁浩工作,故估计马英九这样的人事安排,主要是为国民党的忠贞党员,也是马英九的高中和大学的同学,及曾任“国安会”秘书长的苏起的胞弟苏永钦(一九五一年三月二十八日出生,今年五十九岁)未来担任“司法院长”作铺垫准备。实际上,上月赖英照、谢在全双双请辞时,政界就曾盛传“马英九重要智囊”苏永钦接任的呼声最高。这也就难怪,民进党“立委”高志鹏以酸葡萄的口吻侃调说,无党籍的赖浩敏只是在掩护苏永钦,未来苏永钦将成为“司法院地下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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