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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司法 :发“扫黄家书”

http://www.CRNTT.com   2010-09-08 09:54:19  


杭州警方有罪推定+侮辱刑的做法是一种有着复仇心态的报复性处罚措施
 
给发廊女家属写信是“恐怖主义”司法 
 
  有罪推定+侮辱刑是对整个行业的报复性处罚 
 
  即使非正规美容美发店里没有任何美容、美发工具,从业人员穿着暴露。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这并不能代表从业者涉及卖淫。事实上,休闲店从业者肯定谈不上都涉及卖淫,如此一概而论进行“告知”,显然有“疑罪从有”扩大打击的嫌疑,是“宁可错杀一千绝不放过一个”的做法。由于自古以来的传统延续,再加上本身的存在有一定合理性,卖淫行业消除的难度非常之大,相信这一“难题”也一直困扰着警方。而杭州当地警方因为“治理”无门,该行业又多次死而复生,不得以才想到了有罪推定+侮辱刑这样有着复仇心态的报复性处罚措施。 
 
  对发廊女的人格尊严和其家庭伦理关系紧追不放 
 
  给发廊女家属写信的行为是对被处罚者的展示,面向其家庭伦理的展示。它将人工具化了,它征用了一个涉嫌违法者的身体和一切私人信息,来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这种行为不但非法宣布你有罪,而且它需要你的身体来帮助它宣传,并且动用家庭关系来恐吓和惩戒嫌疑人。福柯说过,国家的司法对犯人的身体紧追不放。政府也一样,用商业社会的术语来说,政府舍不得放弃一种传统,就是对犯人进行一系列包装:国家将发廊女包装成卖淫女,并且向其家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将其包装得更像卖淫女,将整个行业包装得更像黄色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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