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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联民进两党再搅“公投”玩弄小手段

http://www.CRNTT.com   2010-09-20 07:45:17  


 
  台联党的这一手法遭到“公审会”否决后,再次提出“ECFA公投案”,使用的仍是同一主文,显见其并非是为了解决问题(倘若真的是认为两岸签署“ECFA”确是存在问题而需要解决的话),而是存心在“玩?”了。因为按以往三次“公投绑大选”的经验,由于公投的两道“门槛”--投票率和赞同率都甚高,可能会遭到否决,这就成了“主流民意”反对台湾与大陆签署“ECFA”的假象。已经签署并已按法定程序经“立法院”审议通过,因而届时已经实施的“ECFA”,就会成了“不符主流民意”之物,其后果是极为严重的。 

  更离谱的是,台联党在其“公投案”先后两次遭到“公审会”否决后,决定把发泄目标指向“公审会”,提出了“废公审会”的“公投案”,但其主文行文方式仍是采用“ECPA公投案”的同一手段,使用了“你是否同意依公民投票法所设置之‘行政院公民投票审查委员会’应该继续存在?”意图使其以伪乱真的障眼法得逞。——就是要利用“公投案”通过的“投票率”和“同意率”两道“门槛”都较高,并不容易通过的特殊情况,来设置这道无论是投支持票还是投反对票都将遭到否决的“公投题”,目的就是要造成“打倒公审会”的结果。当然,必将会遭到“公审会”否决,于是台联党又可再玩一把“遭受政治迫害”的歹戏。

  实际上,如果“公审会”否决这道“公投案”,并不出奇。因为这道“公投题”同样也没有遵循“复决”的原则。--既然“公审会”已依“公投法”成立,也既然台联党提出的诉求是“废公审会”,其主文就应是明确地作“负面表述”:“你是否同意废除“行政院公民投票审查委员会?”,并删去“公投法”中有关“公审会”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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