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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非法外劳之恸:商自私 官无能

http://www.CRNTT.com   2010-10-02 08:21:37  


 
  举例来说,已拥有“中华民国”国籍的泰缅孤军后裔,在就业服务法的限制下,仍是得为了生存“非法工作”,其他无劳动契约关系存在的外籍劳工,即使他们拥有合法居留权,他们的命依然得被硬性法令和无情雇主主宰。

  外籍劳工对台湾社会及公共工程的奉献付出,让台湾人的生活品质得到提升。不幸事件已经造成,除了遗憾哀悼外,政府也应该尽速查明他们的身分和给予其家属一定的抚慰,以表政府的一点人道道义。

  中华外籍配偶暨劳工之声协会理事长潘存蓉则“呼吁所有外劳雇主善待外劳,无论如何,来到异乡为您提供劳务的付出,他们也要喘息,不要把他们当成“人肉机器人”;若大家都有同理心、不贪便宜雇用非法外劳,行踪不明的外劳人数才会下降。”文章表示:

  国道六号工安事件,死亡名单中有六人是非法印尼外劳,让人为这群飘洋来台挣一口饭吃,却客死异乡的印尼朋友掬一把同情泪。

  为什么最脏、最危险、最辛苦的场域,是外劳的大本营?因为一般台湾人不愿去做,所以都由外劳包办。但今天出事了,相关人员都把责任推给下包的厂商。

  为什么下包的厂商找非法外劳?“贪便宜嘛!”在上位者想能省则省,当然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啰,出事活该外劳倒楣。

  许多外劳举债来台工作碰到雇主、仲介剥削工资或无法适应工作环境时,只有铤而走险,但沦为非法黑工后,很多人反而成了待宰羔羊,不但被控制行动、超时工作,更有甚者遭性侵或强迫卖淫。

  这次意外悲剧,政府应该积极找出工安事故原因,对危险工地予以停工处分;并优先查缉制造业、营造业等高工安意外的场域有多少行踪不明的外劳,重罚非法雇主;更要严惩媒合、剥削外劳从事许可外工作的人口贩运者;尽速查明罹难外劳身分,协助家属来台处理善后;虽系非法外劳,但基于人道立场给予适当的抚恤。

  也呼吁所有外劳雇主善待外劳,无论如何,来到异乡为您提供劳务的付出,他们也要喘息,不要把他们当成“人肉机器人”;若大家都有同理心、不贪便宜雇用非法外劳,行踪不明的外劳人数才会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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