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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变“赎罪” 谁会做善事?

http://www.CRNTT.com   2010-10-23 11:29:05  


 
  既然反对派选取了“关爱基金”作为攻击点,其喉舌自然也要作出配合,于是在报章中不断以“赎罪券”来形容“关爱基金”,其心可诛。什么是“赎罪券”?“赎罪券”又称赦罪券、赦罪符,是中世纪天主教筹集捐款的工具,天主教宣称购买赎罪券能获赦免原罪得上天堂。教皇博义八世宣布1300年为禧年,凡到罗马朝圣的信徒可将免除受洗以后所犯的罪。其后,教会宣告凡未能亲身到罗马朝圣者,可用金钱代替。至此,“赎罪券”的观念逐渐形成。售卖“赎罪券”之举引发了不少反对和极大争论,不少基督新教改革者公开抨击“赎罪券”和反对天主教出售“赎罪券”的行径,后成为引发宗教改革的导火线之一。由此可见,“赎罪券”一词本身有其历史背景及意义,反映中世纪教廷的腐败和不堪。今日反对派喉舌以“赎罪券”来形容商界捐款,是不伦不类,胡乱套用,也是恶意丑化,居心不良。

           做慈善是好事应乐观其成

  商界赚取盈利回馈股东是天经地义的事,对于不法经营的商人当局固然应绳之以法,但不能将全港商人都视为“逢商即奸”。事实上,本港不少成功的商人都是与一般市民无异,通过个人奋发努力取得今日的成就,过去本港社会都敬佩这些商人白手兴家的事迹,何以现在却一肚子酸溜溜心态,总是以为商人赚到钱一定是“剥削市民”,一定是“官商勾结”,一定是“垄断经营”,这对于大部分兢兢业业的商界人士又是否公平?只要是合法经商,试问商人有什么罪需要“赎罪”?现在不少商人响应政府的号召,向基金投入以亿元计的捐款,令更多市民可以受惠。市民就算不感谢,也至少应乐观其成,怎会如反对派喉舌般唯恐天下不乱,以耸人听闻的用词去折辱商人,这样谁人还会捐钱?难道那位反对派的传媒老板会慷慨解囊吗?

  做善事应该支持,做坏事必须严惩,这是简单的道理,反对派及其喉舌却完全颠倒,原来商人捐款反而要受一肚子气,以亿计的款项原来只是为了“赎罪”,在这种宣传下,还有谁会为慈善出钱出力,反对派机关算尽,捞取政治油水,却苦了贫困人士。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又一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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