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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规划涉台部分因时空背景变化而调整

http://www.CRNTT.com   2010-10-28 08:28:43  


 
  而五年前的“建议”的有关台湾部分的内容,则有二百九十九字,其全文是:(44)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贯彻实施反分裂国家法,推动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恢复两岸对话和谈判,加强与反对“台独”、主张发展两岸关系的台湾各党派的对话和交流。扩大两岸民间交流与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五年间两个“建议”,现今的建议为二百二十四字,“七年前的建议”则为二百八十六字,似是有所压缩。其实,在明年三月送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草案”文本,可能还会有变化。实际上,五年前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一五”规划正式文本,涉及台湾部份的文字内容,只有一百一十五字,许多“理论论述性”的语言全都删掉,只剩下具体实施措施表述的文字,其全文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扩大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交流与人员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不过,在五年前“建议”中被删掉的内容,全部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得到“还原”。但却并非是被安排在第三部份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而是被移植到第二部份的“今年主要任务”,成为每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对比五年间两个“建议”的涉台部分,虽然主旨未变,但有一些具体论述却做了较大的幅度的调整,并集中在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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