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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警察”遇害案还有多少谜团?

http://www.CRNTT.com   2010-11-21 10:28:09  


 
  然而,公众的疑虑却始终没有找到稀释的方向。似乎有意要让这种疑虑扩散,洪洞官方至今连起码的信息都不公开。对此有媒体指出:民间传言纷纷,当地政府不仅没有权威说法,还防记者如防大敌。记者在该县公安局拍照后,不但被要求删除照片,相机还被扣押,甚至对死者姓名、简历都讳莫如深,“这样对媒体设防和保持沉默,使这起刑事案件愈加敏感,加剧了舆论对死者的猜测”。

  由于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办案过程中肯定会有一些保密的要求,但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公众关于本案的主要疑虑,即“死者涉嫌巨额财产不明”的问题对办案根本不足以形成干扰,洪洞官方释疑及时与否,与警方能不能迅速顺利侦破此案,二者无法构成任何逻辑联系。易言之,这本来是刑案以外的因素,却又是公众最为关注的,洪洞官方对公众的关切漠然置之,防记者如防大敌,对几乎所有信息都讳莫如深,这是为什么?是担心真相一旦明朗,会对死者不利吗?“为逝者讳”虽然是中国的传统,但明显与现代法治理念相悖,而从效果上分析,当地面对汹涌舆情的不作为,恰恰使公众向无法自辩的死者倾泻了更多的不满。如果并非担心对死者不利,洪洞官方担心的究竟是什么?

  我们注意到,各种传言均指死者以开煤矿发家,目前在当地仍有3个煤矿。而早在2005年8月,国务院针对多起矿难事故后逐渐浮出水面的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即下达“大限令”,要求凡已经投资入股煤矿(依法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负责人,自“大限令”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撤出投资。时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的李毅中表示,逾期不主动撤资、申报,一经查实,“就地免职,依法从严惩办”。作为矿难多发地的山西,我们至今仍可在网上查到其公布的国家公职人员煤矿撤股监督举报电话。现在,如果死者坐拥3家煤矿的传言属实,揭破了什么?在整个洪洞,死者这种情况是否仅系个别现象?如果不是,当地又是怎样从“大限令”和监督举办中安然走到了今天?

  现在,案件已经告破,拒绝公布相关信息的任何借口都已不在。在澄清公众疑虑的时机完全成熟的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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