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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凯:从河大飙车案看中国的刑事司法

http://www.CRNTT.com   2011-02-01 10:02:19  


1月26日,河北大学“10·16”校园车祸案在河北省望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新华社记者 巩志宏 摄
  中评社北京2月1日讯/“河大案是一个中国刑事司法的缩影,任何一个气泡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我们几乎可以在这个案件中看到所有司法的影子。任何一个气泡的破裂也会让整个司法出于瘫软状态,瘫痪的司法必然看不到尊严、价值、宽容。最后死水一滩。”财新网今天登载张凯的文章“从河大飙车案看刑事司法”,详论如下:

  轰动一时的“我爸是李刚”案件今天终于在望都县法院宣判,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6年。 人们或许都不能记起当事人的名字,李启铭、陈晓凤,或许那样多的愤怒、谩骂、质疑、谣言也会瞬间随风飘散。然而,李刚却成为一个代名词,被我们记忆。它会隐痛我们的神经。有一天我们回顾历史,或许会发现:这个名字就是我们这个时代伤痛的缩影。 对此,我们有太多的解读,然而当一切归入了司法程序时,我们也会随着法律的进程或悲或喜,抛开一切的爱恨情仇,用常识、用法律的视角我们来借此窥探中国刑事司法之现状。 

  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圣经原初的金言后来成为法律界中关于程序与实体正义的辩驳基石。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我们看到程序正义距离我们的很遥远,让这样一个本身简单的司法过程变得让人狐疑和不解。不正义的程序必然导致糊涂的判决,此案的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一、权力控制司法,无法摆脱的司法困境 刑事司法本身是法学家精心设计,技术含量非常高的贵重仪器。它需要专业人员操作并非常的精准,任何一处的偏差都可能导致最后出来的产品变形。而且专业人员不能越位,在一个流水线中,只做好自己的本位就好。然而,我们的刑事司法实际是被权力左右,非专业领导专业人,这让多少法律人纠结万分,本质上法律工作是充满荣耀感的,它是用专业的语言和思维对公义、爱、平等、自由等基本价值的表达,是对人类生存的思考、探索的价值沉淀,甚至可以说它本身是非常美的。但是这样美的东西却被幕后的利维坦怪兽所左右。最后变得不伦不类。在河大案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这样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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