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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拨乱反正提前抢占战略制高点

http://www.CRNTT.com   2011-02-09 08:42:46  


 
  为此,在历次“修宪”中,都未有改变这一事实。《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一条就明确指出,“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间人民权利义务关系及其他事务之处理,得以法律为特别之规定”。根据这一规定所制定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简称“两岸关系条例”),就明确地将“大陆地区”定义为“指台湾地区以外之中华民国领土”;并将“大陆地区人民”定义为“指在大陆地区设有户籍或台湾地区人民前往大陆地区继续居住逾四年之人民”。由此,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一九九二年十月在香港谈判时,无论是在台北作幕后总指挥的马英九,还是受命遥控指挥的“陆委会”企划处长郑安国,以及在前线谈判的海基会法律处长许惠佑,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谈判后的双方信函来往中,两会达成了“九二共识”:对“一个中国”原则,用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虽然台湾方面将之称为“一中各表”,并认为大陆方面是“各表一中”,但“一个中国”的核心没有改变。台湾方面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是:根据“国统纲领”和“国统会”对一个中国涵义的决议。大陆方面对一个中国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事务性商谈不涉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

  由此,台湾方面专门处理两岸关系事务机构的称谓,就是“行政院大陆委员会”(简称为“陆委会”)。即使是在民进党执政时期,陈水扁本人和历任“陆委会”主委蔡英文、吴钊燮、陈明通,也不敢参照民进党中央党部的“中国事务部”,将之改名为“中国委员会”。

  陈水扁在就职一周月曾表示,新政府愿意接受海基、海协两会一九九二年“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共识,但大陆方面却不承认有这项共识。但蔡英文却召开紧急记者会,否定了陈水扁的说法。不过,陈水扁当局仍是将对岸称为“大陆”或“中共”。

  后来,陈水扁当局将“中华民国在台湾”篡改为“中华民国是台湾”,并将对岸改称为“中国”,固然是其“台独”思想的大暴露,及将民进党“台独党纲”引进政治事务的滥觞。但也与北京某些人的政策失误或失误起了“授人以柄”、推波助澜的作用,不无关系。实际上,就在唐家璇在上海“APEC”峰会上说“中共已成为历史名词”的翌日,当时的民进党秘书长吴乃仁就对笔者表示,民进党在如何称呼对岸问题上,本来就有弃用“中共”一词的打算,但碍于陈水扁曾作出过“四不一没有”的政治承诺,及担心将会恶化两岸关系,而投鼠忌器;现在既然连唐家璇也反对以“中共”称呼大陆,民进党就无须再顾忌了,因而他于当日上午赴高雄出席民进党“临全会”之前,就签发了一个党内文件,指示今后全党内的文书在称呼对岸时,不再称“中共”或“大陆”,一律改称为“中国”。

  在当时的政治气候及在各种政治因素的混合催化之下,此后台湾政治人物和媒体,包括多年来一直强烈反对李登辉“修宪”及“两国论”的《联合报》,在称呼对岸时,都使用了“中国”一词。由于习惯成自然,即使是在马英九上台后,将对岸称为“中国”,仍是不少政治人物的政治语言。只有少数的国民党籍“立委”如章孝严(后来认祖归宗改姓蒋)、苏起等人,仍坚持使用“中国大陆”或“中共”等正确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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