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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中国难以通过再分配调节收入差距启动消费

http://www.CRNTT.com   2011-04-04 08:32:55  


  中评社北京4月4日讯/按照经济学原理,再分配,也就是政府通过税收入及预算而参与的国民收入分配过程,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有效启动普通老百姓消费的重要机制。但是在中国的实践中,似乎再分配并没有有效地发挥这种作用,原因何在?经济参考报发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魏杰的文章分析如下。

  第一,再分配机制丧失了有效调节中国收入差距,从而启动普通老百姓消费的功能。

  中国的收入差距过大,从而普通老百姓消费不足的根本性原因,是腐败和垄断。也就是说,中国收入差距过大与普通老百姓消费不足是制度性的问题。既然是制度性的问题,那就必须改制相关制度才行,靠正常的再分配机制是不可能解决问题的。再分配机制实际上只对常规性的收入差距有调节作用,它在对常规性的收入差距的调节中,可以使国民收入流向过低收入者,从而有利于启动普通人群的消费。

  例如,在宏观调控中过度使用行政手段,审批制日益加剧,投资者为了获得准入资格而不得不搞权钱交易;又例如,“国进民退”的倾向使得民营企业没有准入资格,他们为了获得准入资格,只好搞权钱交易;再例如,在没有有效保护私人财产的条件下,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而只好“结交官府”,通过权钱交易而寻求保护;还例如,中国现在许多资源基本上都是行政配置,例如土地及矿藏等,行政配置资源必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形成腐败,等等。据中国有的学者研究,中国寻租资金可能要占到G D P的20-30%,年绝对额高达4万亿到5万亿,是中国收入差距过大的决定性因素。

  垄断同腐败一样,也是造成收入差距过大,从而不利于启动普通老百姓消费的重要原因。例如,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等国有企业职工数为833万人,不到全国就业职工的8%,但这些人的工资及工资外收入总额估计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又例如,这些企业高管的职务消费更是一个黑洞,有可能其数量超过他们的工资收入,职务经费是形成收入差距过大的重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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