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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呼唤重大制度变革

http://www.CRNTT.com   2011-04-12 08:34:06  


  中评社北京4月12日讯/随着新国八条要求各地公布今年房价控制目标的期限已到,绝大部分地方政府都已陆续公布了自己的调控目标,同时也引起了舆论大哗。媒体上充满了对各地房价控制目标变为预设或容许的房价上涨目标的不满,以及对地方政府囿于利益原因而对真正控制房价不热心不真心的批评指责。第一财经日报发表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文章认为,舆论界的这些评论,应当说大多都有自己的几分道理,但就事情本身的逻辑而言,我们却不能不说这多少偏离了认识和解决房价问题的正确方向。

三个挂钩目标常常难以兼容

  文章称,公平地说,如果就国务院提出的遏制部分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而言,各地提出的将房价上涨控制在不超过经济增长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范围之内,即大体上是个位数的上升,应该是基本符合要求。客观地看,如果这些年来,特别是从1998年房改以来,房价的上涨若真每年保持在经济增长特别是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之内,显然房价就不会像今天这样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大家不满意的地方正在于,这些年特别是近几年来,房价飞速上升,早已远超人均收入增长数倍。不考虑这个基数和起点,从今年起再将房价上升与经济增速包括人均收入增长同步或挂钩,实际于事无补,已不能改变工薪阶层买不起高价房的现状,也不能改变同步增长的收入只是房价上升的一个零头的严酷事实。这样做其实反而是承认了今天高房价存在的合理性。因此引起人们的普遍不满自然完全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就此推论,地方政府是钻新国八条的空子,没有全面落实文件,将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三者结合起来,合理确定本地房价控制目标,而只是结合前二项指标而有意忽略至关重要的第三项指标即住房支付能力,这样说并不公允。因为这三个挂钩目标在房价高涨的大多数地方并不兼容,而是相互冲突的,因而无法同时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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