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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案突现续集……

http://www.CRNTT.com   2011-04-14 12:25:56  


 
  “到今日我可以证实一个真相。”陈有西4月2日在其个人网站上发文称,李庄认罪是假的,是“被重庆专案组高官胁迫和引诱交易而致”。

  “李庄在我们二审开庭结束后去会见时,亲口同我和高子程律师说,重庆打黑专案组某高官、检察院的三个人反覆做他工作,请他认个罪,大家有个台阶好下,只要他认罪,保证不再公开开庭,保证书面审理,保证判缓刑,8号下判,9号放他出狱。”

  陈有西称,重庆专案组在拿到李庄的《认罪书》后,却突然变卦决定开大庭审判。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对于陈有西以上“揭秘”,重庆官方至今没有给予回应。

  事实上,针对李庄遗罪的侦查,早在李庄伪证案二审判决之前便已启动。

  李庄代理律师魏汝久透露,卷宗显示,2010年1月27日,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即收到对李庄涉嫌妨害作证的举报,并将举报材料转交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局,该局于2010年1月28日立案初查。

  据知情人士透露,去年李庄案二审结束之后,李庄家属要求看守所安排会见,得到的答覆却是:案件有新情况,不能安排家属会见,建议聘请律师走法律程序。

  随后,李庄之前所在的北京康达律所律师唐新波、田劼被选为李庄代理律师。去年6月初,他们在重庆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李庄。李庄对他们说,重庆警方已找过他,询问龚刚模案中收取当事人30万元用以召开专家论证会一事,重庆市江北公安分局认为此事涉嫌合同诈骗罪。

事涉上海旧案

  4月2日,李庄妻子李艶芳突然接到重庆检察院的口头告知让其尽快为李庄漏罪请律师。

  当天,北京魏汝久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汝久和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学林接受李艶芳委托。李庄案第二季开演。

  4月6日,魏汝久和杨学林飞抵重庆,在重庆第二看守所会见了李庄,拿到了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

  据了解,李庄所涉漏罪案件由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李庄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人妨害作证罪,于2011年3月28日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据4月1日重庆媒体发布的新闻通稿:公安机关当时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事实有三项—李庄在重庆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当事人财物,金额巨大,涉嫌合同诈骗罪;李庄在辽宁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出具虚假书面证言;在上海代理的一起案件中,引诱证人改变证言,出庭作伪证,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

  而检察院经过审查,去除了公安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合同诈骗罪”,单以“辩护人妨碍作证罪”起诉,犯罪事实仅保留上海一案。

  据悉,这桩发生在上海市徐汇区的旧案。2008年6月2月26日,上海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英被诉至上海徐汇区法院。检方指控,孟英收到自然人徐丽军的100万元投资款后,将其中50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个人贷款,触犯了挪用资金罪。

  李庄还被指控,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2008年7月,时任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李庄作为该案辩护人,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的投资款改变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个人借款。

  2008年7月30日,徐丽军按照李庄的授意,向法院进行了虚假陈述。李庄的上述行为,被指干扰了孟英案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据时代周报了解,孟英最后被认定挪用资金罪成立,但获刑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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