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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起征点不能跟着感觉走

http://www.CRNTT.com   2011-05-23 10:47:36  


个税改革,众口难调怎么看
  中评社北京5月23日讯/近日,全国人大网站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收集到了超过22万条的意见,创下公众网上参与意见的新纪录。人民日报今日登载评论员李丽辉的文章表示,“情绪化、非专业的声音很高调,容易受人瞩目;理性、专业化、力求公允中肯的声音,却常常被淹没。”全文如下:

  4月25日起,全国人大网站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网站收集到的意见就突破了22万条,创下公众网上参与意见的新纪录。与此同时,关于个税改革,社会上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议论,有的认为“起征点”调到3000元还是太低,有的认为对高收入者的征税还不够,也有人认为税率应当大调整,实行单一税率……

  众说纷纭,反映了众口难调。本文针对个税改革的种种说法和观点,试着为您梳理和解析。

  ■ “起征点”高还是低,不能跟着感觉走

  被社会上称为“起征点”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它的调整是人们最关心的内容。但减除费用标准应该怎么调,人们的答案却不尽相同:

  “起征点调到3000元,我基本上就不用缴税了,挺好的。”刚刚大学毕业的小林在北京找了一份销售工作,每月可以领到三四千元的薪水。

  “3000元的免征额还是低了点吧,我觉得5000元差不多。”北京亚运村慧忠北里小区居民刘先生说。他在北京一家文化公司工作,每月工资8000元左右。

  “个税调整应当一步到位,起征点定在8000元比较合适。”说这话的张先生是北京中关村某IT企业的高管,每月工资在2万元以上。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人们心目中减除费用标准的高低,往往是与自己的收入联系在一起的。月工资不到5000元的,觉得3000元的标准还行;月工资8000元到1万元的,认为减除费用标准定在5000元比较合理;而月工资万元以上的,则希望减除费用标准上调到8000元或者更高。

  那么,减除费用标准究竟多少合适?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指出,人们的收入水平不同,对缴税多少的感受也不同。确定减除费用标准,不能跟着人们的“感觉”走,必须要以客观数据作为依据和支撑。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计算,2010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2167元/月,2011年按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因此,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应该说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

  刘佐认为,减除费用标准调整的效果如何,也应当用数据说话。“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从现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阶层都无须再为工薪缴个税。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纳税不到50元,月薪1万元的人税负也减少了46%。这样的调整力度,难道还不够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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