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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投资36条周年回顾与展望

http://www.CRNTT.com   2011-06-11 08:08:55  


 
  一是民间资本参与发展医疗事业的问题率先取得了突破。在2010年11月,国办转发了发改委、卫生部牵头起草的关于《经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通知》,这是国务院部门出台的第一份落实新36条的实施细则。

  二是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了明确成效。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向国务院报告了清理情况。截至今年4月,已经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项,取消和停止社团三大类收费20项,各地也相继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据初步统计每年可以减轻企业负担100亿元以上。

  三是探索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这项工作即将完成。目前,中国铁路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制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进展,近期将报请国务院审议。

  四是信息发布和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发改委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专栏,设置民间投资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栏目。

  五是帮助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开发中心实施细则的制定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目前,国家发改委起草的相关意见已经第二次征求科技部意见,很快将会与科技部联合发布。

  六是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基本起草完成,即将印发实施。

  七是在日常工作当中安排政府投资的时候,对民营企业同等对待,这也是新36条明确提出来的一项政策措施。我们已经在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审查的政府投资条例里面补充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实际工作当中按照明确规则、统一标准、一视同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给予同等对待。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企业技术改造400亿元,共安排了9721个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其中70%以上是民营企业的项目。另外,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每年划出30亿,两年共安排项目5776个。

  八是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制工作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目前,已经出台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将省级核准权限提高10倍。

  九是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也在积极推进。根据温家宝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境外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在国务院部门层面上进行沟通协调,也将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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