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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不是马云的唯一选择

http://www.CRNTT.com   2011-06-16 12:46:48  


 
  一、早在09年6月,董事会已经口头同意了转移一事;而在同年7月24号的董事会纪要中,就已明确说明了董事会同意阿里巴巴关于支付宝的股权转移。

  二、09年6月,浙江阿里巴巴以1.67亿向Alipay E-commerce Corp.收购支付宝的70%股权。但在2010年6月,央行就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强调:外资的支付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资格条件和出资比例,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于是,同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收购剩下的30%股权。

  马云强调,由于上述Alipay公司也属于阿里集团,故两次转移属于集团内资产划转,3.3亿只是以净资产为基础的转让价格。3.3亿并不代表卖方将来或得到的价值补偿。补偿谈判仍在继续。 

  三、上述两次关于支付宝的股权转移,都处于协议控制下。但在2011年一季度,央行发函要求支付宝做出关于“协议控制”的书面声明。支付宝在书面声明中称,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实际控制权人,无境外投人通过持股控制支付宝。基于对形式的判断,马云决定终止协议控制,停止合并报表。

  在支付牌照的问题上,马云不愿去走冒险的路,“牌照问题不能怀有侥幸心理,27张牌照如果没有支付宝,需要上报国务院另行规定话,那整个事情就搞大了,未来都不一定了。”

  “也许你说‘协议控制’很靠谱,但假如你有6亿用户这么大的规模,还会不会被通过?直到去年6月央行的文件下来,对有外资的支付企业要走国务院通道另行审批,如果支付宝没有拿到牌照怎么办?”马云强调,“央行明确规定,外资不能协议控制,必须上报。如果还坚持协议控制,就是知法犯法。”

  马云表示,在央行决定出来之前,支付宝已多次与央行努力沟通;而在央行决定出来以后,支付宝只有去配合。

  博弈:三方利益重新分配?

  马云称阿里巴巴是在2011年3月停止合并报表,并把此事通知了雅虎、软银等股东。但雅虎直到5月才向股东通报此事。随后一股批驳马云违背契约精神的论调从国内而出,马云认为,国内媒体的这种猛炒为雅虎、软银提供了更多有利的谈判筹码。

  契约精神的是非背后隐藏着另一个局:雅虎、软银先默许阿里巴巴用“本土方式”确保拿到支付牌照,再将支付宝股权操作问题拿到台面来讲,马云背负的道义风险越重,雅虎、软银越有可能在公众的掩护下拿到更多的利益筹码。

  马云透露,杨致远早就接受了支付宝转移的决定,而孙正义则坚持认为支付宝可以通过“协议控制”方式让支付宝绕开央行政策。

  但有一个有趣的迹象是“孙正义在变”:在支付牌照发放之前,孙正义一直扮演“不表态”的角色,而获得牌照后,孙正义对公众的唯一回应是,在马云坚持不采取协议控制前,其(孙正义)不会参与有关支付宝补偿问题的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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