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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湾漏油事故 真相能渗漏多远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05 14:35:04 |
丁寅:海上漏油不是只关中海油利益的“私事” 2011年07月05日07:13 来源:中国网 作者:丁寅 中海油海上原油渗漏事件已经过去“将近”半个月。之所以说“将近半个月”,是因为现在公众不清楚这次原油渗漏事件具体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也不清楚情况到底有多严重。即使是在“被逼”回应后,也依旧是疑团重重。(7月3日 中广网) 集体失声,已经不是中海油的第一次了。去年5月13日,南海一号钻井平台曾发生过一起溢油事故,中海油一直没对外公布过事故详情。而这次回应时,不仅删除网上信息,还轻描淡写地一句话带过:6月上、中旬发生渗漏,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连事故时间都不明,如此回应让谁能相信其真实性和渗漏点已得到控制的结果。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这话没错,但这句话的适用性是建立在家丑没有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没有损害社会道德风尚,没有触犯法律的前提上的。而中海油的漏油事件,恰恰就不属于这不可外扬的范畴。这已不单单是事关企业利益的私事,而是事关公众安全的大事。面对这类和公共利益相关的事件,信息公开是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做的第一步。因为这已属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不仅企业本身需要主动公开,作为当地政府部门,也应主动介入,主动发布。 处理海上漏油并不是个简单的技术活。之前的墨西哥湾和大连漏油事故,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处理需要很高的技术含量,而且对海洋和居民都有重要影响。在对待这类重大事故时,需要的是及时有效的信息发布,而用“附近海面出现油膜、目前渗漏点已经得到控制”这类语焉不详的句子,就如同西方人面对中式菜谱学做菜一样,“少许盐、油”,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精确,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方面,因为唯有精确,获取信息的公众得到的才是有用有价值的信息,否则就成了一种为了公开而公开,那和PS出的领导悬浮照有什么区别,那是将公开视为了一种不得不完成的任务,而不是自己应主动承担的责任。 说到底,中海油之前迟迟不对外公布消息和后来的模糊回应,都是在企图欺骗公众。这里头有顾及企业颜面的考虑,也有稳定人心的考虑,但无数次的公共安全事件已经说明,在这类事件上任何隐瞒都只会导致谣言的泛滥,以致引起更大的恐慌,最终给企业声誉和政府部门公信力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公众不是采油专家,但都具备一定常识,可这种对情况的不完全掌握和对知识的不全面了解,遇上企业在事故后近半个月里不闻不问和最后一句含糊其辞的回应,其结果就是各种准确、不准确的信息在网上任意发酵,于是公众就在这种不确切的信息海洋里饱受恐惧和愤怒的煎熬。这样的信息公开显然不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应有的行为,更遑论一个国企在面对公共利益时,肩负着更高的责任和道义。 不论是从国企的性质,还是从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理程序上说,公众都对这次的漏油事故有充分的知情权。这至少需要中海油和相关部门做到如下几个程序:领导、公司重视;信息及时公布,定期更新相关数据;追责到底;科学告知。可至今为止,这些程序一个都没完成,也因此,公众安全在和企业自身利益对比的考量中,被置于完全被漠视的地步。这样的事故发布心态,又靠什么来重建人们对安全的信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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