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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赛家鑫”改死缓的疑问

http://www.CRNTT.com   2011-07-05 15:16:00  


本案受害人王家飞
家属及村民抗议终审判决的联名申请
  中评社北京7月5日讯/2009年,一名叫李昌奎的云南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将18岁的女孩王家飞奸杀,并把家飞年仅3岁的弟弟也残忍杀害。今年3月,云南高院推翻了一审死刑的量刑,李昌奎被改判死缓。
 
  近日,该判决结果经媒体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质疑。在一个调查中,有将近98%的网友都认为李昌奎“应死刑,比药家鑫凶残”。更有法律工作者直呼“中国只要还有死刑存在,李昌奎就该享受此待遇。” 

  云南“赛加薪”李昌奎被改判死缓有何依据,又有何疑问呢?

一、二审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基本无出入 
 
  都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

  法院到底采纳和认定了哪些犯罪事实非常重要,而二审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因此,两次审判都认定了一样的犯罪事实:

  1.李昌奎和王家飞及其家人存在婚恋、邻里纠纷,并且李有报复的打算:

  2007年,李昌奎家就曾请人说媒,但是王家没有同意。而在案发前2天,两家因为琐事发生了邻里纠纷,并且打架,李昌奎闻讯后于案发当日从外地(西昌)回家。

  2.李昌奎奸杀王家飞并杀害王家飞弟弟,手段残忍:

  2009年5月16日中午,李昌奎在该村村民王廷金家门口路遇王家飞及其3岁的弟弟王家红,并随之发生争吵、抓打。在此过程中,李将王家飞掐晕并且拖到王廷金家厨房门口实施强奸,而后又将弟弟王家红抱到堂屋。王家飞醒来后跑向堂屋,李便提起一把条锄击打王家飞的头部致其当场倒地,而后李又把她拖到另外一间房。之后,李提起王家飞弟弟的手脚将其头部猛撞门方,后来又找来一根绳子勒住了姐弟俩的脖子,并逃离现场。法医的鉴定结果是,家飞、家红姐弟均系颅脑损伤伴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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