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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

http://www.CRNTT.com   2011-07-06 09:46:42  


  中评社北京7月6日讯/东方网今天登载资深财经评论人士叶檀的文章“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文章指出,越来越多的可怕事故,背后是体制环境与自然环境劣质化,对利益永无止境的追求没有受到公众利益、社会利益的严厉约束。当我们面对5倍以上的海洋养殖地扩张只能换来1倍多的收益时,应该听到公众的哭泣,应该感受到社会的愤怒,应该对日后社会运作高成本保持戒惕之心。南方网今天社论“中海油漏油事故受害者利益应得到维护”则表示:作为手握海洋资源专营权的庞大企业集团,中海油即便是在行政处罚中被认定“不承担责任”,因这一事故所可能导致的一切善后问题,责任还是无以推脱,也必须承担。

叶檀:中海油漏油事故中的三宗罪
 
  把丧事当喜事办,把污染事故当作意志体现的良机,某些企业此类悲喜剧层出不穷,从松花江到大连到今天的中海油渤海湾漏油事故,均是如此。发生漏油事故的蓬莱19-3油田位于渤海,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详见今日早报A35版)此次漏油事故有三宗罪。

  首先,国家海洋局与地方政府、企业运作不透明,官僚色彩重。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6月4日、6月8日两次接到康菲石油公司报告,称在蓬莱19-3油田海面发现少量油膜带、发现海底溢油点,随即组织专家分析,并命该公司开展自查。6月17日上午,该油田C平台发生小型井涌事故。康菲石油当日停止所有平台作业。事故发生过程中的约见、通报、处理,均在体制内运作,公众知情权如同神话。

  这并非第一次,据披露,去年5月,中海油天津分公司“南海一号”钻井平台就发生过溢油事故。在中海油和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中,无从寻觅此次事故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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