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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套不算强奸”逻辑的背后

http://www.CRNTT.com   2011-07-14 10:11:50  


 
悲剧根源:许多职场女性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职场女性“被陪酒”具有普遍性

  “邮电局女职工陪酒后暴毙”、“女教师拒绝陪酒并扇领导耳光,而后被停职”……这样的新闻很多。杂文家刘洪波说,女职工被上司在一定程度上占有,已不是新鲜事。这里说的占有,是宽泛的说法,包括但不单指身体的实际占有,还有对个人自由支配时间的占有、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弱身体侵犯和精神侵犯等等。这相当于把女下属当做“权力的消费品”,毫无尊重可言。不管是公权力也好,还是企业的“权力”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另外在一项调查中,职场女性中有43%的受访者遭受过性侵害,发生过性关系的有4%。

  而本案的受害人周琴经常被校长叫去敬酒,强奸案发生前更是被要求敬了十五、六杯的50多度的白酒,远远超过了她能够承受的范围。总之,被强迫敬酒的是整个事情的根源。
 
  改善这样的环境,当下最重要的是推进相关的司法建设

  女性是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但这不完全奏效

  在网上流传着很多《拒绝陪酒十大绝招》之类的“宝典”,但是用一次可以奏效,次次都用未免要求这位女性不但“智勇双全”还得有一定的运气。又有人说,这些女性为何不勇敢地说“不”?这又是理想化的想法,也许有效,但是要冒着“丢饭碗”的风险,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当“烈女”。而在强奸案件中,激烈的反抗还可能会让女性受到严重的身体伤害——当然,贞操重要还是生命重要也引起过很多争论。

  改善一些传统的观念很关键,但是没法一蹴而就

  另外,许多女性受到了性侵害后不敢站出来,很大程度是因为“舆论杀人”——女性被性侵害后被歧视,甚至被男友、丈夫抛弃的例子都存在。在周琴的案子中,也存在着这样的压力,据她母亲说,有人散布谣言,说周琴是为了“出风头、调工作、住大房子”。而另一种观念来自女性自身,被性侵害后的有的女性会自我感觉“抬不起头来”。不过,一时想要改变一些人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也很难,虽然改变社会观念被认为是关键。

  当务之急是完善相关的司法体系

  目前最为重要的还是完善相关的司法建设。这表现在两个方面:1.完备对职业女性保护的立法。用立法的方式来保护职业女性不受强制陪酒这样违背意愿的骚扰和性骚扰很重要。而目前我国连性骚扰的法律都不全,《妇女权益保护法》里也没有规定单位应该要建立怎样的法律机制,单位需要负什么样的连带责任或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从这个情况来看,要向单位索赔还是挺难的,在国内还没有法律依据。因此,本案中,周琴要想追究学校的责任非常困难。2.完善对受害者的补偿机制。在宋山木案件的一审判决中,受害人获得赔偿4000多元,这是因为根据目前的法律,刑事案件被害人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非常困难。因此,在本案中,周琴也很难得到精神损害赔偿。而在国外,强奸案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非常高,有的甚至高达几亿美元。这从另外一个侧面也鼓励了女性勇敢站出来。
 
  如果周琴被强奸的事实被法院认定,在当前的法律下,她也几乎注定得不到精神赔偿,向学校追责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但是,她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令人称道,这当然也能促进相关的司法建设。(2011-07-14腾讯评论今日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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