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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会“国家破产”吗?

http://www.CRNTT.com   2011-11-12 09:08:09  


 
  三种“国家破产”

  那种认为破产了国家只有出售国土来还债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的,破产后希腊要垮掉是个“假命题”,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并不可怕,怕的是政治意义的国家破产。

  “国家破产”,无非就是指三种形态下:纯政治意义上的破产,政治和经济意义上的破产,纯经济意义上的破产。

  纯政治意义下的破产,指的是一个国家基于治理无方、内乱不止、贪污腐败、民不聊生而形成的一种失去合法性地位的状态。譬如近17年间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的索马里。

  而政治和经济混和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则指的是那些靠单一经济模式、国内治理上民主化程度低的国家因经济严重下滑而导致国家动荡、政权非和平更替,并导致更进一步动荡的状态。上世纪,拉美和非洲很多“香蕉共和国”就属于这一类型。

  纯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则是指国家因过度对外借贷、过度对外担保而无法支付到期或短期债务而出现的资不抵债状况。单纯从这个意义上看,不仅是希腊,美国、韩国、英国甚至很多发达国家都可以归入“国家事实破产”的范畴。

  纯经济意义上的破产并不涉及国际法上所遵循的主权国司法豁免原则,当国家或国家部门以“经济人”在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下从事赢利性商业行为之时,行为所指的财产并不是指国家主权行为之下所涉及的主权财产。它的妙处在于把国家作为实体法人从国民、本国籍企业法人等经济实体中独立出来,按民事法律行为能力独立地承担债务,从而把破产前名义上施加于国民人头上的平均债务剥离到国家法人上。按照企业法人破产法通例,在计算国家法人破产财产的时候,税收、国民福利性资产、维持国民基本生活水平和卫生健康水平所需的资产、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所必需的资产将不会计入破产财产。还有一点,破产管辖法院依然是本国法院。这就意味着,一旦进入破产程序,最后清算后国家可破之产将大大缩水,众多债权人的权利将化为乌有。

  以希腊为例,有人认为,破产后主权国家债权人可以要求破产的希腊变卖其国有资产来还债,这是相当幼稚的说法。先不说希腊宣布破产后所有债务就会赖着不还,至今没有一个机构能对一个主权国家的“国有资产”进行清算的机制,主权国家债权人能做的,仅止于依本国法,对希腊在主权国家债权人境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查封和扣押,就如英国对境内的冰岛资产予以查封一样。英国再强悍,也断不能跑到冰岛查封冰岛国有资产,冰岛至今拒还英国50多亿英镑债务,这就是债务人的“底气”。

  可见,那种认为破产了国家只有出售国土来还债的说法更是不能成立的,破产后希腊要垮掉是个“假命题”,经济意义上的国家破产并不可怕,怕的是政治意义的国家破产。

  2011年11月12日03:50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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