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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错失推动绝对多数制时机自吃苦果

http://www.CRNTT.com   2011-12-14 08:45:30  


 
  本来,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第四次“修宪”时,是不乏有识之士已预见到“相对多数制”的弊病,因而提出“绝对多数制”的,其中就包括了民进党前任党主席许信良。但是,此议遭到李登辉和民进党中央及其“国大”党团的极方反对,而未能成案。现在回过头来看,李登辉此举,显然是要为民进党上台“送作堆”;而民进党也是明知倘若实行“绝对多数制”,自己难有上台执政之日,只有采用“相对多数制”,才能趁着国民党随时会发生的分裂,而收“渔翁之利”。实际上,陈水扁在一九九四年参选台北市长时,以台北市基本盘蓝大于绿的情势,是根本无可能当选的,就是依赖新党推出赵少康,与国民党提名的黄大洲实行“鹬蚌相争”,才让陈水扁以百分之四十三点六七的得票率当选。如果是实行“绝对多数制”,必须进行第二轮投票,陈水扁就绝无沐猴而冠的机会。同样,在二零零零年的“总统”选举中,倘是实行“绝对多数制”,进行第二轮投票,只获百分之三十九点三得票率的陈水扁,也难以取胜可能会吸收连战支持者的选票的宋楚瑜。

  为此,国民党智库“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曾于二零零零年“总统”大选过后,提出修改选制的建议。以当时泛蓝三党所占议席过半的情势,是有机会过关的。但不知为何,三党的中央却未闻讯而动,不作推动,可能是过于迷信“连宋配”的威力。

  二零零八年马英九当选“总统”后,由于国民党及其盟军占有“立法院”四分之三的议席,正好是推动修改选举制度的绝好时机。马英九也在报端表示,他个人主张“绝对多数制”。但是,几年下来,马英九没有动作,而有能力主导“修宪”的国民党也没有展现其在“国会”的主导地位。马英九与国民党,都只是不停地与绿营协商、礼让,耗费了珍贵的资源,三年下来,除了“ECFA”以外,没有做过一件大事。可能是马英九过于沉醉于他在“总统”选举中狂胜对手二百万多票的“实力”,而“自我感觉良好”,丝毫察觉不到蔡英文正在崛起,民进党也已从谷底里翻身,因而未作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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