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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电视发表会马英九重返正面战场

http://www.CRNTT.com   2011-12-24 09:01:58  


 
  而蔡英文在出任“陆委会”主委时执行业务的法理依据《两岸关系条例》,也明确了“中华民国”包括“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陆委会”主管业务的另一法理依据《港澳关系条例》,还有“港澳地区”。这就是法理上的“中华民国”,是由“大陆地区”、“台湾地区”和“港澳地区”三大地区所组成;尽管在香港、澳门先后回归后,港澳地区也可将之归纳进“大陆地区”之中。但在法理上,两岸四地是属于“一中宪法”的范畴内的。但蔡英文却说“中华民国是指台澎金马”,其实就是“台湾前途决议文”的翻版。

  蔡英文以为,攻击马英九倘获连任将会追求“终极统一”,就将能吓坏了主张维持现状的中间选民。但却暴露了具有法律博士学位的蔡英文,却是一个知法违法的法盲。实际上,先不说《中华民国宪法》是一部“一中宪法”,就说是其“增修条文”的第一句“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就已确立了“宪法”就是一部追求“终极统一”的“宪法”;而《两岸关系条例》的第一句是“国家统一前”,也确定这是一部追求“终极统一”的法律。这就显示,蔡英文不但是违法者,而且也将会是毁法者。这样的个人意识形态高于法律的“法盲”,倘是让她当上领导人,就必然是将会实行“人治”,真正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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