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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渣泛起独派社团竟要推动“统独公投”

http://www.CRNTT.com   2012-03-28 08:25:28  


 
  这是一个危险的讯号!因为李应元要推动“修宪”的标的,是要在台湾地区进行一次“统独公投”。实际上,根据二零零五年六月第七次“修宪”之后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二条的规定,“宪法之修改,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并于公告半年后,经中华民国自由地区选举人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通过之,不适用宪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这就显示,倘若民进党党团在“立法院”提出主旨为删除“宪法增修条文”中“因应国家统一之需要”文字的“修宪案”,一旦获得“立法院”通过,就必须交付全民公投复决,而且其主文有可能是“你是否同意删除《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十二条‘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词句”,这就是“统独公投”了。

  倘真的这样做,就将是抵触《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规定,北京也就被迫要执行《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关于“‘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赋予的责任,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来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 目前经过海峡两岸人民的努力,好不容易才形成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形势,就因“独派”社团的轻举妄动而受到损害,台湾社会化民众就将陷入动荡不安的困境。因此,凡是一切渴望和平稳定、繁荣富足的台湾居民,都必须设法遏止“独派”的这一图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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