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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的突破与不足

http://www.CRNTT.com   2012-04-24 08:43:00  


 
  第四项,“研究开展个人境外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这一条也许最实在,最具突破性,也是放松资本项目管制的重要一步。因为,只有放开个人境外投资,才有可能真正实现藏汇于民,减少外汇储备持续增长的压力。据传,为此,个人购汇可能扩大到2亿美元。

  第七项,“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这一条在于促进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以及场外交易的发展。真正健康而非扭曲地推进也非易事。

  除以上4条外,其他几条不是对未来金融改革方向的阐述(如第10、11、12项),就是对近年来金融政策的再次强调(如第3、5、6、8、9项)。如此而已。

  文章认为,这次温州改革试验的最大不足和局限有二:一是没有提出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的试点。这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要知道,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早已有之,虽然它们也是民营性质,但其存在和发展及其作用和意义不可能与民营银行同日而语。为什么不能名正言顺地提出设立民营银行?既然民营企业可以存在和发展,为什么民营银行不能堂堂正正地放行?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大股东是民营企业的民营银行,即民生银行,1996年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目前市值1680亿元,2011年利润增长40.06%,是中国发展最快的股份制上市银行之一。但可悲的是,只此一家,别无分店。可见,近16年来金融业改革的成绩何在?它充分说明,在金融改革的问题上,金融当局和最高决策者的思想仍然固守着垄断的老框框不放,不愿走出这根本的一步。

  二是回避和删掉了本来就有的利率市场化一项。其实,利率市场化是金融改革回避不了的大事,因为,在利率管制之下,银行的基准利率与市场的真实利率必然严重脱节,这就为寻租和扭曲创造了巨大的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仅仅放开准入,实现民间借贷从“地下暗流”到“地上活水”的身份转变,并不能改善民间金融的运作机制,也无法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要知道,“阳光化”是重要的,但阳光化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民间资本其所以希望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而进入银行金融业,与其说是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和通过竞争形成有效的金融市场机制,不如说是由于银行金融业高额利润的激励和吸引。如果不通过利率市场化促进银行金融业市场竞争的发展,也许会造成新的扭曲,而无法达到改革的目的。

  此外,国内各个城市纷纷提出要建设各种类型的金融中心。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提出建设国际、国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城市达28个。正如有的报纸指出的那样,随着“京沪交锋”、“成渝暗战”以及“东北争霸”格局的突显,中国的金融版图已经不可遏止地进入了群雄逐鹿的“战国时代”。其所以争建金融中心,无非是想从全国的金融资源中多分得一杯羹。

  文章最后说,在争建金融中心的同时,各地也打产业投资和风险投资的牌。但是,几乎没有一个地方下功夫去培养风险投资人才、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筛选投资项目、帮助提升投资对象价值,而是编造概念,圈钱走人。这样的金融中心和风险投资,还是少一点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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